高峰乡,隶属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地处
禄丰市西北部,东连
一平浪镇,西接
妥安乡、
黑井镇,北与元谋县
羊街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156.3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高峰乡户籍人口为10818人。
历史沿革
1949年至1953年,属盐兴县果纳乡。
1954年,改属盐兴县二区果纳乡。
1957年,属广通县,改称海联乡。
1958年,属禄丰县果纳公社。
1961年,改属舍资区。
1962年,改属县辖果纳区。
1965年,又改属舍资区;同年,仓底村从武定县羊街区划入。
1966年,改海联公社。
1972年,改名高峰公社。
1984年,改高峰区。
1986年,改高峰乡。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高峰乡辖8个行政村:河差底、果纳、山河、龙骨、海联、牛街、仓底、九龙;下设7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高峰乡辖8个行政村:海联村、河差底村、果纳村、山河村、龙骨村、牛街村、仓底村、九龙村,乡人民政府驻高峰街26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高峰乡地处
禄丰市西北部,东连
一平浪镇,西接
妥安乡、
黑井镇,北与元谋县
羊街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156.3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高峰乡地势东高西低,东部海拔较高,其余三面海拔相对较低。主要山脉为三月三山,境内最高峰位于三月三山,海拔2515米;最低点位于果纳木差次,海拔1840米。
气候
高峰乡多年平均气温16.2℃,1月平均气温8.3℃,极端最低气温-4.5℃(1992年1月5日);7月平均气温21.7℃,极端最高气温33.1℃(1999年6月23日),最低月均气温7.6℃(1992年1月),最高月均气温23.2℃(1999年6月)。平均气温年较差1.6℃,最大日较差13.4℃(1984年6月14日)。生长期年平均250天,无霜期年平均273天,最长达281天,最短为244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500小时。0℃以上持续期273天(一般为3月8日—12月10日),年降水量850—900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78天,最多达99天(1966年),最少为63天(2009年)。极端年最大雨量1445毫米(1966年),极端最少雨量647.8毫米(19§4年)。降水集中在7—9月,7月最多。
水文
高峰乡境内河道属金沙江水系。主要河流山河,长7.2千米,河网密度0.04千米/平方千米,年径流总量0.19亿立方米,年排涝量0.15亿立方米,年排涝量最大0.17亿立方米。
自然资源
高峰乡境内已探明资源主要为红砂石,地质储量50万立方米,可采储量为10万立方米。其他自然资源主要为野生菌。
2011年,高峰乡有耕地面积14243亩;可利用草地面积1.3万亩,林地面积17.22万亩。林木覆盖率73.72%,活立木蓄积量44.35万立方米。
人口
2011年末,高峰乡总人口1058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61人,城镇化率4.4%。另有流动人口26人。总人口中,男性5500人,占52%;女性5082人,占48%;14岁以下1958人,占18.5%;15—64岁7696人,占72.7%;65岁以上928人,占8.8%。总人口中,以彝族为主,达9087人,占85.9%;汉族1262人,占11.9%;苗族214人,占2%;其他少数民族19人,占0.2%。2011年,人口出生率8.6‰,人口死亡率6‰,人口自然增长率2.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7.5人。
截至2019年末,高峰乡户籍人口为10818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高峰乡完成财政总收入491万元,比上年下降5.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56万元,比上年下降6.2%。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55万元,增值税101万元,企业所得税16万元,个人所得税5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46%、-74%、41%。人均财政收入464元,比上年下降5.4%。农民人纯收入达3233元。
2017年,高峰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5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1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7396元,完成招商引资2754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3790万元,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600万元。
2019年,高峰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个。
农业
2011年,高峰乡实现农业总产值3906万元,比上年增长19.9%,农业增加值260万元,占生产总值的50.9%。
高峰乡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5944吨,其中水稻831吨,玉米287.5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2011年,烤烟种植面积4507亩,烟叶产量600吨。
高峰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大牲畜、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出栏量6549头,年末存栏9948头;大牲畜出栏量659头,年末存栏6003头;羊出栏量3371只,年末存栏11189只。2011年,生产肉类705吨,其中猪肉563吨,牛肉83吨,羊肉59吨;禽蛋38吨;畜牧业总产值1366万元。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累计造林3.1万亩,其中经济林3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1.1万株。
工业
2011年,高峰乡工业总产值达到545万元,比上年增长6.4%;工业增加值190万元,占生产总值的7.1%。
商业
2011年末,高峰乡有商业网点32个,职工68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699万元,比上年增长7.4%。
金融业
2011年末,高峰乡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4045万元,比上年增长7.4%;人均储蓄3823元;各项贷款余额1727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高峰乡有小学4所,在校生1007人,专任教师7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1所,在校生508人,专任教师3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1%,小升初升学率98.1%,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749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57.6%,比上年提高了14.5个百分点。
文体事业
2000年10月,高峰乡开通有线电视,有线电视用户310户,入户率12%。安装“村村通”工程1174户,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
2011年末,高峰乡有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个,村文化活动室8个,村文化活动广场5个,民间文艺队11支;各类图书室11个,藏书2万多册。国家级民间艺人1人,省级命名民间艺人1人,县级3人。
2011年末,高峰乡有篮球场10个,村级体育活动广场5个。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高峰乡有卫生院1所,村卫生所7个;病床17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5张,固定资产总值14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4人,其中执业医师2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注册护士2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1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8489人次,出院病人128人次。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6/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73.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0020人,参合率99.5%;孕产妇死亡率0。
社会保障
2011年,高峰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8户,人数60人,支出13万元,比上年增长8%,月人均180元,比上年增长8%;城市医疗救助13人,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053人次,共支出10.3万元,比上年增长2.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50户,人数1600人,支出190万元,比上年增长11.8%,月人均98.9元,比上年增长11.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9人,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长5.2%;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5人,支出5.4万元,比上年增长4.2%;农村医疗救助25人次;农村临时救济212人次,支出8.5万元,比上年增长6.2%。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7万元,比上年增长8.8%。
邮政电信
2011年末,高峰乡有邮政代办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长54千米,投递点8个,乡村通邮率100%;征订报纸252份、期刊184册。电信服务网点2个,固定电话用户32户,比上年减少5户,电话用户普及率为1.2%;移动电话用户5484户,比上年增加556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92.3%,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互联网用户72户,比上年增加6户。
交通运输
2011年,高峰乡境内公路主要为一(平浪)羊(街)公路和高(峰)黑(井)公路,公路总长33千米;乡村公路8条,总长92千米。2008年建成高峰客运站,日发楚雄、禄丰客运汽车7班次,日均客流量200余人次,年货运吞吐量1万吨。
历史文化
高峰乡因乡人民政府驻地海拔较高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