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巨海,男,1958年出生,山西盂县人。山西省作协会员,阳泉市诗词曲学会副会长。毕业于山西大学中文系。曾任阳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人物履历
曾任阳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直教育工委书记;阳泉市文联副主席;阳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盂县政府办副主任,盂县苌池乡党委书记。
2017年05月,离职。
2018年12月,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3月14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阳泉市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巨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阳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3年9月,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阳泉市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巨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巨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用公款支付个人餐费;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调整提拔干部,无视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滥权妄为,挪用专项经费购买商业保险;私欲膨胀,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巨海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巨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通报
2023年9月,阳泉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有:阳泉市市直教育工委原书记高巨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报销个人餐费问题。2012年至2017年,高巨海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1万余元;先后10余次用公款报销个人餐费。此外,高巨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高巨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人物成就
曾出版散文集《美与丑:感悟欧洲》。其诗、词、曲、散文、杂文、随笔、小说等作品散见于各类报刊杂志和网络博客。
出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