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入广益小学读书,1923年,考入哈尔滨甲种商业学校。学生时期,阅读革命书籍,经常参加反帝爱国活动。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受党组织委派,曾先后在哈尔滨邮局和
绥芬河从事革命活动和发展党员。并在
东宁县组建了中共东宁特别支部。1927年7月,去苏联学习。其间,根据共产国际的请求,向中国共产党借调做国际情报工作人员,他受中共党组织委派,改做情报工作。同年秋,被分配到,哈尔滨一个国际情报站当翻译。1928年以后曾被派到沈阳、密山国际情报交通站工作。1929年冬至1930年初,他再次被派到
伯力学习收发无线电报技术。此后,被任命为哈尔滨国际情报站负责人,秘密搜集情报。与中国共产党组织脱离关系,1930年,加入联共(布)。1933年,奉调回苏联,同年11月15日被捕,被指控为犯有“对国际资产阶级进行支援”罪。1934年2月25日,被远东边疆国家保安局三人小组判处死刑,4月2日于
伯力市执行枪决。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89年1月16日关于恢复对30 40年代和50年代初期遭到镇压者的名义的补充条例的指令,
伯力边疆检察院于同年12月27日为他昭雪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