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店乡,隶属于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地处
罗山县西北部,东与
尤店乡毗邻,南与
楠杆镇为邻,西与平桥区肖王乡毗邻。北濒淮河与驻马店市正阳县
皮店乡隔水相望,区域面积104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户籍人口44102人。
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属楚地。
隋代,属罗山县。
民国三年(1914年),属汝阳道。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信阳第九行政区。
1949年3月,属楠杆区。
1961年2月,由楠杆公社析置高店公社。
1983年7月,撤公社改乡。
2024年9月24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信阳市罗山县撤销高店乡设立高店镇,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高店乡辖高店、闫河、王湾、湖南、泗淮、高道、余畈、三合、中心、张河、陈堂、高庙12个村民委员会;下设25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高店乡下辖1个社区和12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高店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高店乡地处
罗山县西北部,东与
尤店乡毗邻,南与
楠杆镇为邻,西与平桥区肖王乡毗邻。北濒淮河与驻马店市正阳县
皮店乡隔水相望,区域面积104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高店乡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形西南多为丘陵,东北为平原地带,平均海拔70米。境内最高点位于罗塘村,海拔112米,最低点位于泗淮村,海拔70米。
水文
高店乡境内河道属淮河流域。淮河从西至东流经境内高道、潴河村出境,境内长8.5千米;源河从平桥区的五里店至高店,流经境内陈堂、张河、三合、闫河、王湾、源河村,流入淮河,境内长19.5千米。
人口
2011年末,高店乡辖区总人口4180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00人,城镇化率5.3%。另有流动人口886人。总人口中,男性22492人,占53.8%;女性19315人,占46.2%;14岁以下9323人,占22.3%;15~64岁29810人,占71.3%;65岁以上2667人,占6.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1784人,占99.96%;有满、白、回3个少数民族,共16人,占0.04%。2011年,人口出生率5.8‰,人口死亡率3.6‰,人口自然增长率2.2‰。
2017年,高店乡常住人口29517人。
截至2018年末,高店乡户籍人口44102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高店乡财政总收入69.2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0.2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6.6元,比上年增长1%。农民人均纯收入6128元。
2015年,高店乡乡镇生产总值达83924万元,完成乡镇规模以上工业值33470万元,非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7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纯收入达到9658元。
2018年,高店乡有工业企业17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2个。
农业
高店乡有农业耕地面积6.2万亩,人均1.5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8756万元,比上年增长14.7%,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4%。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2.9万吨,人均693千克。主要经济作物为油菜、蔬菜。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3.4万头,年末存栏6.4万头,家禽饲养量23.7万羽。
工业
2011年,高店乡以大米、木材、建材、保温材料加工为主导产业。2011年,工业总产值达到5.1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7.3%;工业企业24家,职工487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8亿元,比上年增长17.6%。
商业
2011年末,高店乡有商业网点141个,职工1088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9.56亿元。
金融
2011年末,高店乡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2亿元,比上年增长6.5%;各项贷款余额0.4亿元,比上年增长4%。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高店乡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521人,专任教师17人;小学12所,在校学生2376人,专任教师16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初中在校学生1545人,专任教师12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体事业
2011年末,高店乡有文化中心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2个,各类文化专业户18户,各类图书室15个,藏书9万余册。
2011年末,高店乡有学校体育场2个,7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
2011年末,高店乡有有线电视台1个,有线电视用户2243户,入户率23%。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高店乡有卫生院1家,村医疗卫生机构12个;病床120张。专业卫生人员116人,其中执业医师15人,执业助理医师20人,注册护士20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高店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2户,人数154人,支出23.9万元,比上年增长3%,月人均130元,比上年增长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98户,人数1732人,支出140万元,比上年增长30%,月人均72元,比上年增长2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3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36万元,比上年增长19%。社会福利费6.5万元,比上年增长15%。敬老院2家,床位22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195人;社区服务设施3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2万元,使95人(次)困难群众受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91.5%。
基础设施
2011年末,高店乡有邮政局1处,报纸、期刊累计发行0.17万份(册)。电信企业2家,服务网点4个,固定电话用户0.1万户,电话用户普及率2.7%;移动电话用户2.5万户,互联网用户0.7万户。
2011年末,高店乡有变电所1座,主变电压器2台,高压线路4条。
2011年末,高店乡有小型水库3座,塘堰1200口,干渠16千米,支渠81千米。
交通
2011年,高店乡有汽车客运站1个,年客运量11万人次。有县级公路15千米。
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清初高姓迁居至此,名为高家店,后简称高店。
文物古迹
高店乡是罗山县文物大乡,保存下来的历史遗存较多,涉及西周、春秋、战国、汉、清等多个时代,目前发现各类文物遗址31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高店春秋故城、擂台子遗址、王台子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近30年,在遗址内外出土了大量文物,如春秋时期青铜器、新石器晚期至西周时期石器及陶器等,都具有较高的考古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