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店镇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下辖镇
高店镇,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下辖镇,地处乐都区境西端,与平安县毗邻,东与雨润镇相连,南与下营乡接壤,北与达拉乡接壤。行政区域面积46.19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民国时期,置复兴乡。
1950年,设高店乡。
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
1961年,分设高店公社。
1984年,复设高店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高店乡,设立高店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高店镇下辖1个社区和11个行政村:峡口、大峡、东门、西门、河滩、湾子、河滩寨、柳树湾、红庄、下杨家、上杨家;下设5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9年10月,高店镇下辖1个社区和11个行政村:高店镇社区,西门村、小河滩村、东门村、大峡村、峡口村、柳树湾村、可滩寨村、上杨家村、下杨家村、红庄村、湾子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高店镇地处乐都区境西端,与平安县毗邻,东与雨润镇相连,南与下营乡接壤,北与达拉乡接壤。行政区域面积46.19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高店镇境内大部分地区为平地,地势南高北低,由西南向北倾斜,南依南大山,北跨湟水河,大部分地区海拔1824—1776米。平均海拔1800米。
气候
高店镇属大陆性高原气候,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冬夏温差小,气候地理分布差异大,垂直变化明显,气温随海拔增高而递减,降雨量随海拔增高而递增。年平均气温3.2℃—8.6℃,最高气温25.1℃—33.5℃,最低气温-18.8℃—-25.1℃。年平均降雨量319.2—531.9毫米。
水文
高店镇境内河道属湟水河流域,境内河道总长度8千米,宽度0.05千米,总面积4平方千米。人畜饮水引自上游水磨沟蓄水而成高位水池。
自然灾害
高店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暴雨,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09年9月18日,境内11个村、30个社遭暴雨袭击,最严重的是东门村与大峡村,402亩良田受损,30户人家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230万元。
人口
2011年末,高店镇辖区总人口8728人。另有流动人口750人。其中男性4625人,占53%;女性4103人,占47%;14岁以下1223人,占14%;15—59岁6327人,占72.5%;60岁以上1178人,占13.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8576人,占98.3%;有土、回、藏3个少数民族,共152人,占1.7%。2011年,人口出生率7.7‰,人口死亡率7.8‰,人口自然增长率-0.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25人。
截至2018年末,高店镇户籍人口有8763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高店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职工280人。
2018年,高店镇有工业企业2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2021年4月28日,入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农业
高店镇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大蒜、油料作物等。2011年,大蒜种植面积7700亩,产量1.3万吨;油料种植面积100亩,产量2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2.8万头,年末存栏1.1万头;羊饲养量1.4万只,年末存栏5522只;牛饲养量538头,年末存栏302头;家禽饲养量6.3万羽。2011年,畜牧业总产值1785万元。至2011年末,累计造林1252亩,其中经济林1252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1.2万株,林木覆盖率61%。2011年,水果种植面积613亩,产量2吨,主要品种有大樱桃、花椒,其中大樱桃0.5吨,花椒0.01吨。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高店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77人,专任教师7人;小学1所,在校生243人,专任教师1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15人,专任教师2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高店镇教育经费达355万元,比上年增长5%。
文化事业
2011年末,高店镇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12个,建筑面积460平方米,藏书1.65万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2人;从事地方特色民间艺术的有30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高店镇有卫生院1个,病床6张,专业卫生人员1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专业卫生人员1.16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4597人次,住院手术2台次,出院病人271人次。
2011年,高店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27/10万,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4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6792人,参合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为0。
体育事业
2011年末,高店镇有体育场地11处,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大蒜杯”篮球赛。各村都安装了健身器材。
社会保障
2011年,高店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39户,人数602人,支出97.67万元,比上年增长33.3%,月人均135.2元,比上年增长33.7%;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1人,支出72726元;孤儿13人,支出6.4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2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02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7人,支出18.5万元,比上年增长17.5%。参加农村基本医疗保险3651人,比上年末增加102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1人,比上年末增加28人。
交通运输
高店镇境内有109国道穿过。
历史文化
高店镇因所在地地势高、曾有车马店而命名为高店。
参考资料
高店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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