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1918~2013.02.26)汉族,江苏省
睢宁县(一说江苏铜山县)人。193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8月(一说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吉林省乾安县委书记,中共吉林省委秘书处处长,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委委员,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长春市委工业部部长,中共吉林市委常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吉林市城市建设公用局党委书记、局长,吉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
1927年至1934年在徐州农校学习。1937年10月,在红军第五战区总动员委员会训练班学习,11月派往江苏碣山县总动员委员会四区分会工作。1938年10月任中共山东分局岸堤训练班政治队班长,于当年加入民先队任班长,毕业后,同年12月被派往山东分局湖西区党委友军政治部任组织科长。1939年3月调至丰县八路游击队任政治指导员,同年去单县西北敌占区任游击队指导员,9月调到湖西区党委后方司令部警卫连任指导员、司令部干事。1940年2月任湖西区工人联合职工总会秘书,4月调至湖西地委金象县委民运部任部长。1942年任湖西特委青委副书记。1943年1月调丰鱼县委任民运部部长(抗联主任)。1945年6月任湖西区抗联宣传部长。光复后,1946年调辽西省四平专区任民政局教育科长。1946年10月调辽北省乾安县任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1949年5月调吉林省委任秘书处长。1950年—1952年2月,任长春市政府秘书长。1952年3月任长春市委工业部部长。1955年5月调吉林市任市委常委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1966年6月,调四平市先后任机床附件厂、农机厂副厂长。1977年调回吉林市先后任吉林市机械工业局副局长、城建局局长。1978年7月调任吉林市民政局局长。1983年5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