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奖”是国务院批转教育部《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的重要项目之一,是与“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相衔接的人才培养和奖励计划。
期望能够继续培养造就一批新一代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并且期望“青年教师奖”支持奖励人选中的佼佼者。这项计划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从支持对象看,它是面向青年教师的,对申请者的年龄有明确的限制。第二,从支持方向上看,它是当前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中唯一强调“教学”“科研”并重的人才培养和奖励计划。由于各种原因,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一些教师不愿意承担教学工作,不愿意钻研课程和教学改革。为改变这种状况,加强政策导向,“青年教师奖”坚持从“教学”“科研”两方面高标准要求。第三,从支持强度上看,经费支持力度很大。第四,从支持经费的使用上看,兼顾两个方面,一部分用于支付个人奖金,其余部分用于支持教学和科研工作。
“青年教师奖”是一项人才培养计划。为了有效地实施计划,必须对获奖者加强考核,进行跟踪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获奖者在资助期间须认真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在计划资助期结束后,须认真填写《总结报告》。获奖者所在学校应充分认识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的深远意义,在按照规定严格考核,加强对获奖者跟踪管理的同时,要切实为获奖青年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从科研经费、实验设备、学术梯队、工作氛围及住房……各方面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岗位的计划获得者,停拨经费;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的计划获得者,取消资格、停拨经费、追回个人奖金。
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奖”实施以来,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关注。许多高校启动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人才培养计划。如复旦大学启动了“复旦大学世纪之星计划”,将在2000-2002年三年中,选拔10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据了解,福州大学也已开始实施“闽江特聘教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