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璇,女,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主要事迹
一位“高产”的立法人。近年来,她起草法规案4部,带领法工委制定地方性法规13部,修订法规14部。她大胆摸索地方立法新路,采取委托“第三方”立法,并走稳走实每个立法环节,为乌鲁木齐市社会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勇于探索填空白,敢为天下先
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对国家尚未立法但符合乌鲁木齐市实际工作的情形,高璇敢挑重任,积极进行分析尝试,力求在地方立法空间中寻求立法效益最大化。
2017年,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乌鲁木齐市将轨道交通和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因为没有上位法和自治区相关法规为依托,立法任务严峻。
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听取市轨道办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考察学习课题、召开立法协调会、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
为确保制定工作有序开展,啃下这块“硬骨头”,高璇倾注了大量心血,未雨绸缪,反复推敲,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打开门”立法,倡导“点菜上桌”
如何与时俱进调整立法思路,提高立法质量,是高璇一直在思考的课题。
为此,在制定《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乌鲁木齐市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条例》时,她大胆提议,采取委托“第三方”立法,以市法学会为平台,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为地方立法摸索开辟出一条新路。
高璇和专家们客观分析立法中可能出现的状况和问题,群策群力共商解决之道,形成由法工委领跑,相关工作委员会、法律专家、政府各部门共同组成的长跑队。
他们共同参与立法各个环节的工作,共同熟悉各个环节的立法流程,由“等米下锅”转变为“点菜上桌”,走稳走实立法每个环节的工作,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全面确保立法质量。
人物荣誉
高璇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高璇带领的法工委团队连续7年被评为全市群众满意好班子。
2018年12月4日,高璇荣获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
颁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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