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函授教育
运用通信方式面向在职职工业余自学的高等教育
高等函授教育(higher correspondence education)是指运用通信方式,面向在职职工业余自学的高等教育。参见“函授教育”。高等函授教育会议 1965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在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高等函授教育的地位和教学改革方向。会议强调,业余、函授教育是中国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方针,高等教育不仅要办好全日制学校,而且要大力发展半工(农)半读和业余、函授教育。指出,要特别重视举办面向农村的函授教育,贯彻“结合生产、统一安排、因材施教、灵活多样”的原则,从业余、函授教育的特点出发,积极进行教学改革。1986 年 6 月,国家教委在北京又一次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新时期发展高等函授教育的任务、工作方针和政策措施。指出,要进一步认识函授教育的重要性,要采取扶植政策,促进函授教育的发展。普通高等学校在办好全日制的同时,要在可能条件下努力增加函授、夜大学的招生比例。函授教育的发展要纳入国家计划,保证招生数量逐年增加。要把发展函授教育作为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列入各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从 1986 年起,函授教育与广播电视大学一样,除招收在职人员外,也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函授教育的发展,要求既注意紧密结合当前的实际需要,又注意宏观的指导和管理,避免盲目性,防止学用脱节。函授教育要多层次、多规格办学,专科、本科、单科进修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并举,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做到: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发挥现有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和办学经验的优势;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地完成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和学生所在单位三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高等函授教育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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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7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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