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教育部委托
北京大学筹建“高等学校化学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同年10月,原国家教委发出(85)教高一字047号文件,制定了“中心”的组织简则和研究计划,聘请了33位教授组成“中心”的第一届学术委员会。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大学化学教育改革的任务和规划,组织高等学校化学教育的研究工作。对国内外大学化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和国内社会需求不断提供信息和综合研究报告;对大学化学类各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材建设和质量评估等有关化学教育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研究报告。
2.“中心”设学术委员会,负责制订研究计划,评审研究成果, 审议“中心”的工作报告。聘请化学教育界的老专家为顾问,聘请对化学教育、教学有深入研究的教师、专家为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顾问、正副主任和委员任期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