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于2008年设立,是指由
教育部评定的
科学技术的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是仅次于国家三大奖的教育部科技奖项,每年评审一次,分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学奖,主要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从2008年开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合并为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其中,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主要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旨在调动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科研组织进行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中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用以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等学校的教师、科技工作者和科研组织,授予中国公民和组织,并对同一项目授奖的公民、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包括下列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