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世纪90年代起非师范和非医学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逐步规范校名为“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学院,而师范和医学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为“高等专科学校”。
学制年限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修业年限为二年制或三年制,大部分是三年制。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等职业为5年制。
承办学校
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为“XX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或“XX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管理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毕业证书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升学教育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参考资料
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规范高等职业学校名称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2 20:43
目录
概述
学制年限
承办学校
教学管理
毕业证书
升学教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