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级公路
路面等级高的公路
高等级公路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总称。
标准定义
高等级公路,又称高级公路,是指采用高设计要求和高建设标准修建从而拥有高通行能力的公路,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高等级公路具有路面平坦、路线笔直、车道宽敞、限速较高等特点。
在实际生活中,高等级公路更多是指公路等级介于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之间的公路、免费高速公路、山区高速、半封闭(出入口较多或无严格设置要求)一级公路、支线高快速路或一些没被纳入高速路网的高速公路,甚至可以指不少实际路况和行车速度已达到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标准的长距离但不属于高速路网的旧国道省道等。
拉林公路是典型的高等级公路,它采用一级公路的建设标准,但被纳入了中国高速公路网中的川藏高速。
名称问题
高等级公路与收费与否和出入口间距和数量没有任何关系。广州、佛山等大城市不少环城高速公路不收费,限速高达100,但也从未因此就被称为“高等级公路”。所以,以“不收费,出入口设置灵活”为理由来判断拉林公路不是高速公路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但若参照公路等级,就可以从技术等级角度定性拉林公路为一级公路而不是高速公路。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地区的高速路实施免费,但高速编号仍保留,不影响它们的公路名称。另外,除了高速公路,很多一级公路也被纳入高速路网。从国家路网角度而言,称拉林公路为高速公路也没有错。
高等级公路是一个标准比较泛而博的公路概念,它泛指所有路面等级高、能高速行车的公路。
使用领域
随着经济和科技发展,高等级公路的使用地区越来越多,运用领域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网的建设、旧国道省道的改造、跨海大桥、中西部新干线公路、山区跨谷大桥、超长公路隧道以及城市快速路等。
等级分类
按行政等级
公路按行政等级可分为:国家公路、省公路、县公路和乡公路(简称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专用公路五个等级。一般把国道和省道称为干线,县道和乡道称为支线。
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连接首都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的公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国道中跨省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的的公路干线。
县道是指具有全县(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公路。县道由县、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村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乡道由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专用公路是指专供或主要供厂矿、林区、农场、油田、旅游区、军事要地等与外部联系的公路。专用公路由专用单位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也可委托当地公路部门修建、养护和管理。
按公路等级
公路等级是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服务功能、技术难度和通行能力进行划分的。中国大陆将公路划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数字分级是传统等级体系,高速公路是新来的)。公路的主要组成部分有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渡口码头、隧道、绿化、通讯、照明等设备及其它沿线设施组成。
另外,公路等级的选用可根据公路网的规划,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同一条公路,可根据交通量等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车疲乏数或不同的公路等级。
数字分级是传统等级体系,高速公路是后来引入的,加到前面。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1997),公路按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1、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辆。
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辆。
2、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辆。
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3、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一般能适应每昼夜3000~7500辆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
4、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一般能适应每昼夜1000~4000辆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
5、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双车道四级公路能适应每昼夜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1500辆以下。
单车道四级公路能适应每昼夜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200辆以下。
使用年限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20年;
二级公路为15年;
三级公路为10年;
四级公路一般为10年。
总里程
2006年,全国公路总里程为180.98万公里,等级公路里程143.87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79.5%。其中高速公路29745公里、一级公路29903公里、二级公路211929公里、三级公路324788公里、四级公路842373公里。
2007年年底,我国公路通车总里程已经达到357.3万公里。交通部部长李盛霖1月5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介绍,在2007年,总规模约3.5万公里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于年底基本贯通,比原规划提前13年;西部开发8条省际通道建设已完成总量的80%;苏通长江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连岛工程西堠门大桥相继合龙。预计2007年我国新增公路通车里程达11.6万公里。
新华社报道,李盛霖表示,路网的通达为我国公路水路客货运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预计2007年全年公路水路完成客运量208.2亿人,旅客周转量11522亿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0.6%、12.9%;完成货运量190.1亿吨,货物周转量73440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0.8%、12.6%。全国交通系统加强运输组织和运力协调,确保了煤炭、粮食、石油、铁矿石等重点物资的运输,完成了春运和“五一”、“十一”黄金周的旅客运输任务。针对全国生猪及猪肉等 副食品供应趋紧的状况,还加强了城镇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
与道路的区别
公路是指联接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乡村与乡村之间、和工矿基地之间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修建的,由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可的道路,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但不包括田间或农村自然形成的小道。主要供汽车行驶并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和设施。
道路是供各种车辆(无轨)和行人通行的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其中城市道路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道路,一般划设人行道、车行道和交通隔离设施等。包括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
组成
公路的主要组成部分有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渡口码头、隧道、绿化、通讯、照明,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组成。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4 13:05
目录
概述
标准定义
名称问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