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维新
清朝进士
高维新,字景周,号雨岚,河北省宁晋曹伍疃村人(古唐城)。生于康熙十七年(1678年),卒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11月20日)。历任翰林院检讨;河南道御史、文武殿试掌卷官,刑科掌印给事中;四川按察使,四川布政使。参与编纂《大清会典》;参加千叟宴。
个人作品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24岁以《易经》考中举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31岁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学习结束授官翰林院检讨。他擅长写台阁体应制诗,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玄烨六十大寿,在京城宴请七十岁以上的老人,称为千叟宴。高维新有幸以翰林院检讨身份参加这次宴会,宴会上他赋诗一首,
“四海升平日,千祥荟萃时。晴烟看缥缈,佳气转葳蕤。
纪历方周甲,添筹正介眉。三多争效祝,百尔愿陈辞。”
这首诗收在清康熙《万寿盛典初集卷八十六》中。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同榜进士广东大埔县黄堂村的张作舟的父母同年六十大寿,他为二老作诗祝寿:
“云璈声簇绮筵开,海上双筹控鹤徊。
春入蓬弧人未老,风生鞶帨月初来。
已知玉树依鸾阁,定有龙章下凤台。
从此碧桃花放处,齐看长醉紫霞杯。”
本县人王楗,其居官殉难,事迹年远,无能详述,其门下士高维新挽词云:
“琴断花封日,灵光照夜高。冰心维大义,雪刃见清操。
鹤祖䢜华表,猿啼吟夜涛。旴江遗泽永,终古自滔滔”
主要成就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增加恩科会试,高维新任会试同考官,协助主考阅卷。录取的进士官声都很好,如凌如焕官至兵部左侍郎。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他的父亲病故,从京城回家丁父忧家居,康熙六十年(1721年)服阙补官。
雍正元年(1723年)授官御史,协理江南浙江山东陕西四道事,参与篡修《大清会典》,巡视南城。
雍正二年(1724年)监临会试,巡视中城,掌河南道御史,巡察本裕仓。
雍正五年(1727年)监临会试、任文武殿试掌卷官,改授刑科掌印给事中,监河南道。
雍正五年,世宗念明季兵燹,蜀中尤甚,国初定鼎,民自开田亩,垦多报少,粮不足额,承平年久,人丁繁衍,侵占欺隐,争讼告讦,今应明白晓谕,令将所管田亩分立地界,各执本名立户,载入版籍,每年纳粮俱以串票为据。原四川巡抚马会伯曾有清丈四川田亩的奏请,继任巡抚宪德也有这样的奏章,雍正帝询问了曾任四川提督的岳钟琪,岳钟琪回答与宪德说的相同,随交九卿会议,九卿亦以应当举行合词覆奏,并谕令巡抚宪德悉心酌议以定行止。经过认真考虑选择给事中高维新、马维翰等前往川省会同道府州县官料理清丈之事。
高维新要离京赴四川前到皇宫辞别,奏请送母归里。雍正帝临行前又嘱咐:务期剔除积弊,安插善良,并非为加増赋税起见,又复颁发谕旨:百姓果有冤抑下情,准其十数人同到督抚及钦差官员衙门控告,为之秉公审理。其勘丈造册等费俱令动支帑金,各官供应等项俱令从公支给,不使几微烦扰闾阎。还特赐给高维新皮裘两件。
雍正六年二月(1728年)高维新等大小各员到达四川,他们当即与地方商量,协同川省四道,分配各自负责的事项。
高维新分办永宁道属地方,按其户口挨家挨户清理丈量田地数目,经过大约一年的清丈,工作结束。
史料记载
戊申年奉旨清丈民田,及上宪爱民如子,察寃如神之语,谕曰四川清丈之举,始于马㑹伯之奏,朕惟恐不便于民,谕令宪德悉心酌议以定行止,然松茂道(含成都府)的吴虞鸣特别苛酷贪婪,不顾巡抚宪德的反对,强将这些非耕地丈量入内,趁清丈时处理纠纷的机会大肆受贿,引得民怨鼎沸。
高维新他们丈量工作已告结束,而吴虞鸣的任务还剩很多。吴虞鸣纳贿婪赃款迹累累,惊动了雍正皇帝,要求巡抚宪德将吴虞鸣革职,对其罪状一一查明,严审定拟具奏。让高维新接替吴虞鸣负责松茂道,勘丈没有完的,办理不妥之处都交与高维新悉心料理。
雍正七年(1729年)升任四川按察使,由于高维新在清理丈量核算科则中,条分缕晰颇属明敏,居心坦白,亦无欺伪,四川巡抚认为高维新能胜任藩务。
雍正七年(1729年)提拔他为四川布政使。
雍正九年(1731年)又改四川按察使。
雍正十一年(1733年)十二月十三日任命大学士鄂尔泰之侄鄂昌为四川巡抚接替宪德。
雍正十二年(1734年)九月鄂昌递上奏折报告四川秋审事,其中涉及原来巡抚宪德曾定的死刑案件情有可矜。雍正帝看后大怒。“朕览四川秋审本章该抚鄂昌所拟可矜之案甚多,其中如吴相周、张模、苟老兴、王有臣、何一正、唐洪泽、李子瑞七案所犯情罪并无可矜之处,而该抚强为开脱,或称原非有意,或称无欲杀之心,夫斗殴伤人者,律应抵罪,若有欲杀之心则为故杀,非斗殴矣。据鄂昌强为开脱之词,则斗殴抵偿之条可以不设,有是理乎?似此妇寺之居心,何能膺封疆之重寄,至于按察使高维新乃专司刑名之大员,且在川已久,数年以来之秋审,皆其所办理,而前后互异如此,前则随宪德而拟缓决,后又随鄂昌而拟可矜,胸无一定之衡,有忝法司之职,著将鄂昌高维新一并交部严察议奏。”
亲属成员
高祖高推明万历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曾祖高去奢崇祯十年进士官至大理寺左寺丞,祖父高光祉曾任陕西榆林道守备,康熙帝御封“两守孤城,忠勇千秋”,父亲高居方赠通议大夫,母亲张氏封淑人。
至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初七日高维新被免官。此时高维新母亲有病在床,正好在家伺候病中母亲,奉事汤药,衣不解带,寝不安床,晨昏相伴,早晚请安。孝奉母亲十余年,母亲逝世,其悲哀不已,痛不欲生,须发皓然,劳瘁而卒。
乾隆十二年(1747年)病故寿六十九岁。
乾隆十四年(1749年)葬埋于曹伍疃祖坟。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十一月二十日诰赠通奉大夫。暨赠王氏、任氏、乔氏为太夫人。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22:09
目录
概述
个人作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