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702─765),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蓨(今
河北景县南)人。祖父
高侃是
高宗时的名将,封平原郡开国公。父亲尚文,“位终韶州长史”(参周勋初《高适年谱》)。
高适“少濩落,不事生业,家贫,客于梁宋,以求丐取给”(《
旧唐书》本传)。天宝四载(745)曾与李白、
杜甫共游汴、宋,登临唱和。他自言“一生徒羡鱼,四十犹聚萤”。天宝八载(749)因人举荐,“举有道科中第”,授汴州封丘县尉。哥舒翰镇
河西,
高适投其幕府作记事参军。
安史之乱后,得肃宗重用,累官四川节度使,终刑部
侍郎,左散骑常侍,封勃海县侯,世称高常侍。《
旧唐书》本传说他:“喜言王霸大略,务功名,尚节义。”“有唐以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
其诗以自叹
遭遇不偶者为多数,但其边塞诗历来备受关注,诗风激昂雄健,风骨遒上,尤以
七言歌行见长。他是
盛唐边塞诗派的代表诗人之一,与
岑参并称“高岑”。但二人的边塞诗风格有异,元陈绎《吟谱》云:“
高适诗尚质主理,
岑参诗尚巧主景”。有《
高常侍集》十卷。诗存二百余首。今人整理的注本主要有
刘开扬《
高适诗集编年笺注》(中华书局1981年)、
孙钦善《
高适集校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该书以《四部丛刊》本《高常侍集》为底本,参校以《全唐诗》本及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同时也注意参考今人的校注本,比如刘开扬的《
高适诗集编年笺注》等。《高适集校注》在注解与评析的过程中,参考并吸收了前人及时贤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