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高邑县人民政府部门
高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于1987年4月,原名为高邑县标准计量局。1994年8月,根据高编(1994)4号文件更名为技术监督局,2001年5月,根据省局文件精神,更名为高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1998年3月,全局编制38人,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稽查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所。1998年11月,成立衡器管理所,原为计量所下属衡器销售门市,2002年1月又与计量所合并;1999年6月,成立法制科,隶属办公室;2001年4月,根据体制改革的要求,锅炉科由县劳动人事局划转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2年1月,成立陶瓷砖公共检测实验室,隶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全局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科、锅炉科、稽查一队、二队、三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所、陶瓷砖公共检测实验室),编制43人。
工作职能
1、负责我县的质量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实现我县质量振兴计划、名牌战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制定我县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措施,开展质量兴县活动;负责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执行省局下达的统检、室检计划,负责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
2、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我县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质量申诉工作;承担我县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
3、负责我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宣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管理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4、统一管理我县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量值传递和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5、综合管理我县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
6、负责我县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机构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工作。
7、负责完成县委、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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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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