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风险划定标准:即以县市区为单位,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地区。
2020年7月28日,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分级标准》,明确将北京市14天内社区(村)所辖范围发生聚集性疫情和新增病例数作为风险等级判定指标。其中14天内新增2起及以上本地聚集性疫情或新增超过5例本地确诊病例,为高风险地区。
划分标准:高风险区一般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可根据流调研判结果调整风险区域范围。
外溢风险人员管控措施:流入地对有高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2022年12月2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其中提到,对新冠病毒感染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