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默
明神宗万历十四年秀才
高默(1586~1639) 字玄之,号西邑,系山东省济宁黑虎庙镇黑北村高氏先祖。自幼聪颖好学,20岁中秀才。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考取进士。历任元氏县令、湖广按察知司事、宁国府太平县知县、卫辉府教授、
国子监博士
、刑部四川司主事、江西司郎中、湖广清吏司郎中。天启六年(1626年),因受魏忠贤陷害被革职。天启七年(1627年)官复原职。翌年,被晋封为奉政大夫。崇祯二年(1629年)因力参德藩,被贬为河南知府。后因不满腐败朝政,挂印归田。崇祯十二年(1639年)卒于家中,葬于现杨营镇庄垓村南。高默文学方面很有成就,流传至今的诗文有《参德藩疏》《陈情稿》《梅花堂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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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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