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薪白粲
古代刑罚的名称
鬼薪白粲是一种男犯上山砍柴、女犯择米的徒刑。鬼薪,指男犯要为祭祀鬼神而去上山砍柴;白粲,即是女犯要为祭祀鬼神择米做饭。鬼薪白粲是比城旦舂较轻的刑罚。
史记·秦始皇本纪》:“尽得毐( 嫪毐 )等……车裂以徇灭其宗。及其舍人,轻者为鬼薪。” 裴骃《集解》:“ 应劭曰:‘取薪给宗庙为鬼薪也。’ 如淳曰:‘《律说》鬼薪作三岁。’”
汉书·惠帝纪》:“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汉旧仪》:“秦制,鬼薪三岁,女为白粲者,以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
(宋)陆游新秋感事》诗之二:“强颜未忍乞墦祭,积毁仅逃输鬼薪。”
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四章:“古用苗制,施行肉刑,汉文免之,改为囚徒、髠钳、鬼薪,役作,隋文代之以答杖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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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5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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