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琰
中国隋朝时期卫尉卿
魏琰,字子浩,魏瓘弟。以父恩授秘书省正字,为吏强敏,名齐于瓘。尝通判陈州,适岁饥,百姓相率强取人粟,坐死者甚众,琰曰:“此迫于穷饿,岂得已者。”坐其首黥之。
历知寿、润、滁、安州。寿州盗杀寺童子,有司执僧笞服,琰悯其非罪,命脱械纵去,一府争以为不可,后数日得真盗。富人犯法当死而死狱中,琰曰:“是尝欺匿异籍孤弱者财,所以自毙,觊不可穷治尔,其吏受赇而为之谋乎?”后有告者如琰所料。累官司农卿、知福州,徙广州。以疾告,得知江宁府。晚昏眊,纵私人乱法,日笞扑无罪吏卒。监司劾奏,召判刑部,乃致仕,进卫尉卿,卒。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8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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