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之法
出自《智囊》,《吕氏春秋》的概念
鲁国之法是出自《智囊》《吕氏春秋》的概念。
出处
《吕氏春秋·察微篇》
吕氏春秋》是秦国丞相吕不韦主编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公元前239年前后)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撰的杂家(儒、法、道等等)著作,又名《吕览》。此书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十二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吕不韦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
原文
1.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吕氏春秋卷十六·先识览第四·察微》)
2.鲁国之法,鲁人为人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赣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辞不受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受教顺可施后世,非独以适身之行也。今国之富者寡而贫者众。赎而受金,则为不廉;不受金,则不复赎人。自今以来,鲁人不复赎人于诸侯矣。”孔子亦可谓知礼矣。故老子曰:“见小曰明。”(《淮南子卷十二·道应训》)
3. 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选自明朝的冯梦龙著《智囊
内容分析
杨树达《论语疏证》:“以德报德,孔子就受德者言之,子贡子路之事,孔子就施德者言之。施而不受报,足以阻他人之施。孔子为社会计,不许个人以让为名高而损社会也。
翻译
1.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诸侯国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补偿金。孔子说:“赐(子贡的名)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圣人所做之事,可以改变风俗习惯,影响老百姓的行为,并非个人的事情。现今,鲁国富人少而穷人
注释
1.为臣妾:做奴隶。
2.府:指国库。
3.赐:子贡的名。
4.贡:孔子的学生。
5.于:在。
6.举:做。
7.移:改变。
8.施:给予,传授。
9.适:适合。
10.寡:少。
11.臣妾:古时对奴隶的称谓,男称臣,女称妾。
12.子贡:孔子的学生。
13.子路:孔子的学生。
14.损:损害。
15.复:再。
16.之:的。
17.易:改变。
18.而:表顺承,承接。
19.拜:感谢。
20.法:法令,法规。
21.而让其金:放弃,此指拒绝。
22.者:……的人。
23.则:就。
24.失:丢弃。
意义与启示
意义
孔子从小事便能看到教化的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他对事情看得透彻,分析出情形。孔子认为,子贡的做法,无疑是提高了道德的评定标准。如果大家赎回了鲁国奴隶,而又去报销赎金,那么就会被认为是不愿失财而变成不道德的了。这样会导致那些贫穷的国民们不再去赎回鲁国子民了。
启示
凡事要看到它背后的深远影响,不能只顾表面。
阅读训练
1.文中写子贡做了什么事?孔子对他的做法持什么态度?孔子持这种态度的理由是什么?请用自己的话回答。
子贡在诸侯国中赎出鲁国人,却不愿依鲁国法律领取应得的赎金。孔子不赞同子贡的这一做法。孔子认为圣人的行为可影响百姓,子贡不取赎金,便不能引导不富裕的百姓效法他去赎回更多为奴的鲁国人。
2.文中第②段没有标点符号,请用“|”线标示出需要加标点符号的位置。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3.关于子贡赎人和子路救落水者到底讲了一个怎样的道理? 怎样才是对的?
子路的行为是对的,子路的行为是在倡导一种规则,即善有善报,付出就应该得到回报。子贡的行为是错的。报销赎金是国家为达到救赎国人而制定的一种规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子贡那样的觉悟,一旦子贡作出这个榜样,那么这条规则就会被打乱,以后其他人就不会愿意为赎同胞而垫付赎金了。社会秩序要靠规则来维持,无论何人都应该遵循规则,否则,规则一旦打破,天下必乱。
文学常识
非独
文言固定短语,相当于“不仅”,“不只”。上文中非独指“不仅”。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即农历八月廿七~ 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即农历二月十一),名丘,字仲尼,华夏族春秋时期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市南辛镇)人,先祖为宋国(今河南商丘)贵族。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集华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至圣、 至圣先师、万世师表,是“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孔子的儒家思想对中国、儒家文化圈及世界有深远的影响。全中国各地也有是孔庙祭祀孔子。
端木赐
端木赐,复姓端木,字子贡,(公元前520——公元前456年),政治家,儒商之祖,官至鲁、卫两国之相。是孔门七十二贤之一,孔门十哲之一,春秋末期卫国(今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人。他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且列言语科之优异者。孔子曾称其为“瑚琏之器”。他利口巧辞,善于雄辩,且有干济才,办事通达。曾任鲁、卫两国之相。他还善于经商之道,曾经经商于曹、鲁两国之间,富致千金。为孔子弟子中首富。相传,孔子病危时,未赶回。子贡觉得对不起老师,别人守墓三年离去,他在墓旁再守三年,共守六年。《论语》中对其言行记录较多,《史记》对其评价颇高。子贡死于齐国。死后至唐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追封其为“黎侯”;宋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加封为“黎公”,明嘉靖九年改称“先贤端木子”。
仲由
仲由,字子路,又字季路,春秋末鲁国卞(今山东泗水县泉林镇卞桥(据裴骃《史记》集解引徐广《尸子》说)人)。孔子得意门生。以政事见称。性格爽直率真,有勇力才艺,敢于批评孔子。孔子了解其为人,评价很高,认为可备大臣之数,“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并说他使自己“恶言不闻于耳”。做事果断,信守诺言,勇于进取,曾任卫蒲邑大夫、季氏家宰,是孔子“堕三都”之举的最主要合作者之一。后为卫大夫孔悝家宰,在内讧中被杀。
参考资料
当仁不让于师学案.豆丁网.2014-09-17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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