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
盐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盐业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平顶山市盐业计划安排,负责全县盐的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
三、依法进行盐政执法,管理盐业市场,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食盐加碘项目的实施。
五、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定工作。
六、对盐行业的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检查宣传工作。
八、承担市盐业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机构
下设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仓储股、稽查队、运销股、计量包装股。
设两个二级机构是:鲁山县食盐专营中心、鲁山县盛源商贸中心。
领导班子
鲁山县盐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英健,负责盐务管理局全面工作;
鲁山县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买志刚,负责党务、信访、共青团、妇女、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分管政工股,兼任盛源商贸中心经理,协助局长做好县委、政府分配的中心工作;
鲁山县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何伟东,负责工会、纪检、盐政管理、盐业运销工作,分管办公室,兼任多品种盐销售中心经理,协助局长抓好食盐专营中心工作。
鲁山县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
张晓,协助局长抓好财务工作,分管仓储股、计量包装股,负责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