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鸡西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鸡西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机构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省、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七)组织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型城市转型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市级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等储备。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及人口政策规定,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规划、政策,负责其相关工作。
(十一)拟订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市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制定全市中长期煤炭、电力、新能源等能源规划,负责能源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负责煤炭、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重大示范工程;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四)研究提出我市能源发展规划;监测能源发展态势,分析能源发展趋势,组织能源发展情况调查,研究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提出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确保能源安全的能源发展策略。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市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市价格宣传工作。
(十六)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全市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对全市有价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七)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受理价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和价格信访事项。
(十八)按照管理权限,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域内国家、省管的商品价格;制定市管商品价格和收费价格及其作价原则和办法,对拟调整的商品价格依法进行审核、审批;制定应急预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采取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价格干预措施,遏制价格突发事件;制定市管和审核报批省管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委托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指导各收费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帐制度。
(十九)组织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跨区域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举报,审理价格违法案件;监督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的执行;监督下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承担对省、市联合及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价格认证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指导、监督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负责组织指导物价业务培训工作。
(二十三)根据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负责有关价格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进行反价格垄断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鸡西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研究提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规划及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并指导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和实施相关建设规划;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全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国家、省拨款的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审核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具体组织实施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依法开展节能监察、节能执法检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承担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农村经济科(农业贷款项目管理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气象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和政府投资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已确定的农业发展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可研报告、评估论证、资金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八)能源科
研究提出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及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承担能源装备、能源国际合作、能源行业节能主综合利用等工作,组织拟订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按规定权限,承担常规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呈报、备案等工作;承担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拟订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协调中石油在鸡西市的相关事宜;负责电力紧急调度。
(九)产业协调科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行业以及需要全市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工业领域重大项目审核呈报、备案的相关工作,统筹化学工业、医药工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化学工业医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高新技术产业科
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优化配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发展资金;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一)社会发展科
研究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编制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经济贸易科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现代物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口岸边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流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市粮食政策的拟订;提出粮油、化肥等重要商品市级储备计划建议;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
(十三)交通运输科(鸡西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指导、协调交通运输现代化有关重大问题;提出交通运输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意见。组织拟订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规划,争取国家、省项目和资金;组织拟订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检查、协调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十四)鸡西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稽察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问题进行处理;负责市级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竣工验收及项目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稽察,起草本市招投标综合性规范性文件,负责市级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负责管理市级评标专家库。受理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组织重大项目稽查。
(十五)振兴发展科
组织拟订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审核呈报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核呈报申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十六)地区经济科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组织推进重点流域治理,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平衡地震、土地、测绘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负责审核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十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财政金融科)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拟订协调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和监管非上市企业(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的规划、年度贷款使用规划的编制、筛选、协调和监督检查。
(十八)项目前期科
负责组织专家了解掌握国内外各产业发展项目最新动态、分析相关产业项目发展趋势、择优引入能做大做强的专利技术和新技术等大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组织论证、筛选、谋划和培育起点高、辐射面大、牵动力强的重大项目;负责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资金的管理,进行年度项目评优排队;负责市级前期项目库的管理,并对项目库进行动态充实调整;负责市级谋划和市牵头引进的重大项目的法人招标;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十九)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二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交易场所服务标准、交易目录等综合性政策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权限范围内交易目录等综合性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会同行业监督部门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考核评价;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承担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相关职责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为市纪检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现任领导
徐正非: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刘伟: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李国良: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亚嵩: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尚清: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市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宋丽杰: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敏: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德全: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级调研员
王轶: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冯文波: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级调研员
管金学: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级调研员
左进: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韩升迪: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润昌: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文武: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机构职责.鸡西市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鸡西市人民政府.
现任领导.鸡西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8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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