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鸡西市人民政府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市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市价格宣传工作。
主要职责
(二)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全市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对全市有价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受理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复查、复核价格信访事项。
(四)按照管理权限,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域内国家、省管的商品价格;制定市管商品价格和收费价格及其作价原则和办法,对拟调整的商品价格依法进行审核、审批;制定应急预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采取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价格干预措施,遏制价格突发事件;制定市管和审核报批省管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委托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
(五)组织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跨区域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举报,审理价格违法案件;监督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的执行;监督下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承担对省、市联合及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价格与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价格认证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
(七)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物价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担反价格垄断执法责任。根据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负责有关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依法进行反价格垄断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和省物价局监督管理局安排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李 波
负责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主管组织、人事及财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良
负责宏观调控和业务工作。主管宏观调控科、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经营收费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奎林
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主管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科、经营收费监督检查科、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科、反垄断和市场监管科、价格举报办公室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迟明海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主管收费许可证审验发放中心、法规科及支部、工会,行风评议、作风年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丽杰
负责局常务工作。主管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成本调查队工作。
参考资料
单位介绍.鸡西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5 14:1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