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鸣鹤在阴”的“阴”,指背阳的地方。凡山之北、水之南以及被遮蔽的处所,都可以叫做“阴”。诗中泛指看不到的地方。句意为:鸣叫着的鹤并不显山露水,炫耀自己。从另一角度来理解,便是不求外表,但重实际。后人即是从这一意义上将注重自身修养而被人称道的人称为“鹤鸣之士”。次句“其子和之”,是说它的小鹤听见了,便鸣叫着前来应和。九二爻的《象传》说:“‘其子和之’,中心愿也。”说明小鹤的和鸣是由于它受到了感染,才乐意应和着鸣叫的。由鹤的和鸣这一具有象征性和比喻性的情景触发,诗人连类而及,想到了朋友之间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和谐关系,便举起酒杯。对着友人说:“我的杯中斟满了好酒,我要和你一起分享。”原文中的“爵”,原指古代雀形的酒杯,诗中则是以“好爵”指代以爵所盛的美酒;“靡”字有分散、共同两个不同的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表示,大致相当于与此二义相通的“分享”一词。“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对朋友的深情,通过这一具体的生活细节得到了相当充分的表现。这首借细节以传情的小诗,很容易令人联想起唐代大诗人白居易邀刘十九同饮的小诗:“绿蚁新醅酒,
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问刘十九》)我国是一个有着重友情传统的国家,如果要在诗歌创作中追溯友情诗的源头,那么,这首《鸣鹤》诗也算得上是最早的篇什之一了。
从全诗前后两部分的关系而言,尽管以后两句为主、前两句为辅,说鸟是为了说人,前两句的
比兴,只是起着铺垫和过渡的作用,重点落在直接抒写友情的后两句上;但由于前两句的形象可感和富有诗意,它除了有帮助后两句营造氛围、酝酿情绪之外,其自身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鹤鸣之士”之得以成为一个典故,应该说,是与这两句自身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