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鹿街道,隶属于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地处
鹿邑县境东部,鹿邑城区西北部,东与
谷阳街道、
卫真街道相连,东南、南与
谷阳街道相邻,西与
穆店乡相接,北与
涡北镇、
贾滩镇隔河相望,距鹿邑县人民政府1.5千米,总面积19.25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元朝时,属鹿邑。
明朝时,属在坊一图。
清康熙年间(1662年至1722年),属东北乡在坊一图。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为鸣鹿镇。
民国二十年(1931年)4月,属第一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属近悦镇。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属城关区。
1951年6月,为菩提区段楼乡。
1958年8月,属城关公社。
1965年11月,属城郊公社。
1983年4月,属城郊乡。
2006年1月,从城郊乡析出,设立西关街道。
2008年10月,由西关街道更名为鸣鹿街道。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鸣鹿街道下辖前李、炕鸡刘庄、麻窝张、黄盆窑、王大挂、赵楼、王台、刘堂、六里井、王菜园、前段楼、胡半截楼、三里胡堂13个行政村,下设109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鸣鹿街道下辖13个社区:胡半楼社区、赵楼社区、黄盆社区、麻窝张社区、刘庄社区、前李社区、胡堂社区、刘堂社区、王台社区、王大挂社区、王菜园社区、段楼社区、六里井社区,街道办事处驻鸣鹿路北端。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鸣鹿街道地处
鹿邑县境东部,鹿邑城区西北部,东与
谷阳街道、
卫真街道相连,东南、南与谷阳街道相邻,西与
穆店乡相接,北与涡北镇、
贾滩镇隔河相望,距鹿邑县人民政府1.5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5.56千米,南北最大距离7.14千米,总面积19.25平方千米。
水文
鸣鹿街道有鹿辛运河自西向北流经。
自然资源
2011年,鸣鹿街道有耕地2.05万亩,人均0.62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鸣鹿街道总人口有3271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726人,城镇化率39.8%;另有流动人口4987人。总人口中,男性17008人,占52%,女性15704人,占48%;居民均为
汉族。2011年,鸣鹿街道人口出生率11‰,人口死亡率5‰,人口自然增长率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70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鸣鹿街道完成生产总值6.51亿元。截至2011年末,鸣鹿街道有489家纳税户,完成国税、地税442.76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55元。2011年,鸣鹿街道农民人均纯收入5424元。
农业
2011年,鸣鹿街道农业总产值3826万元。鸣鹿街道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大豆为主。2011年,鸣鹿街道生产粮食10914吨。鸣鹿街道经济作物以棉花、蔬菜、药材为主。2011年,鸣鹿街道棉花种植面积0.18万亩,产量316吨;蔬菜种植面积1.57万亩,产量38002吨,主要品种有黄瓜、西红柿、豆角、大白菜、芹菜。鸣鹿街道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鸣鹿街道生猪饲养量2.48万头,年末存栏1.2万头;家禽饲养量57.25万羽。2011年,鸣鹿街道生产肉类1669吨。
商贸
2011年,鸣鹿街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32亿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鸣鹿街道有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700人,专任教师60人;小学11所,在校生2600人,专任教师13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760人,专任教师6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6%;小升初升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有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3所。
科技事业
截至2011年末,鸣鹿街道有科普活动站、小麦研究所各1处。
文体事业
截至2011年末,鸣鹿街道有文化站1个,社区图书室1个,藏书8985册;有腰鼓、戏曲、唢呐等文化娱乐团体6个。截至2011年末,鸣鹿街道有学校体育场地8处,8个社区村(居)委会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50%。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鸣鹿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个,其中卫生院1所,病床591张;有社区医疗服务中心1处。2011年,鸣鹿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9%。
社会保障
2011年,鸣鹿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253户,人数346人,共发放低保金66.4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01户、人数1331人,支出11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82人;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个。2011年,鸣鹿街道新增就业人员486人,有14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2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全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00人。
交通
鸣鹿街道有311国道穿境而过;西迎宾大道纵贯南北。
历史文化
鸣鹿街道因春秋时期,在今鹿邑的辛集镇一带置鸣鹿县,境内有主干道鸣鹿路,由此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