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胪卿
鸿胪卿
官名。晋、南朝宋大鸿胪别称。梁、陈由大鸿胪改名,有丞,掌朝会时赞导礼仪。北齐置为鸿胪寺长官。历代沿置。隋初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因之。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不预寺务。元丰改制后,始为职事官,从四品。辽亦置。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改殿庭仪礼司正置,正四品。清代置满、汉各一员,其上又置管理寺事大臣,由礼部满尚书兼任。光绪年间随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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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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