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
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公安局
鹤岗市公安局是鹤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南山区红旗路。
简介
1945年11月,伴随着兴山市(现鹤岗市)人民政权的建立,兴山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现鹤岗市公安局)--高筑起保卫胜利、保卫和平、保卫人民的铁壁铜墙。从此,打击犯罪、为民服务,人民警察激扬天职;建设家乡、发展鹤岗,万千公安战士,用血汗和生命,在历史的画卷上濡染着一段段壮丽的诗行。
鹤岗市公安局建局之初,只有编制43人,仅有一栋破旧的二层小楼,战马三匹。鹤岗市公安局下辖绥滨、萝北两县公安局和兴安、南山、工农、向阳、兴山、东山、鹤东7个城市公安分局,交巡警、消防、边防支队和直属职能部门19个。全局办公用房总面积已超过80000平方米,现代化的交通、通讯工具应有尽有;办公无纸化、网络化使警务工作大幅增效;各种现代化刑事侦查、刑事技术、行动技术手段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鹤岗公安已形成了“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以专业防控力量合成作战为主导,以保安员巡护为辅助,以社会力量群防群治为基础,警民联动,全时空防控”的格局,构筑了一道平安鹤岗的钢铁长城。
领导
陈伟宏: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安侦查工作,侦查、调查和处理重大案件、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依法对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边防治安管理工作和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
(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指导监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领导人和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负责公安机关的装备、被装配备、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开展周边国家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
(十六)按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全市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在规定权限范围内管理干部。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十九)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2021年12月,鹤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2月,入选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2022年5月,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团结路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参考资料
鹤岗市公安局简介.鹤岗市公安局.
鹤岗市公安局.鹤岗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5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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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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