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单位概况
2002年4月,根据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和省编办、省药监局《关于周口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件,鹿邑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统一履行全县药政、药检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职能,是实行垂直管理的正科级规格的行政执法机构。2005年12月,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和省编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件,在鹿邑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鹿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履行原有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职能。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
3、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4、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协助管理药品广告。
6、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依法查处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和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
7、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8、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食品安全股、药品监管股规格为科员级。设置药品稽查队,规格为副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设置鹿邑县食品药品检验所,为局直属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科员级,领导职数1正2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