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崇楷,原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于1997年9月接受汇华公司请托,为使该公司因涉嫌走私被查扣的设备不被收缴,明确批示广州市有关领导将上述设备解封发还,为此,收受该公司港币50万元;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于1994年接受业丰公司、深华总公司请托,要求公安机关变更对有关人员的强制措施,干预法院审理的有关案件,为此收受业丰公司、深华总公司给予的财物计港币23.2万元、人民币28万元。以上共计折合人民币106万元。
简历
姓名:麦崇楷
性别:男
年龄:58岁
工作简历:
1951年9月参加工作
1954年1月入党
1993年,连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简介
曾经历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他曾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法官协会会长;他,曾经参与审判轰动全球的“世纪大盗”张子强一案;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被“反腐倡廉”神圣之剑刺下马的广东省最高级法官;他,2003年12月24日,被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从一个孤儿到高法院长,再到阶下囚,他的人生充满了悲剧的“传奇“色彩。
幼年失去父母,从小在孤儿院度过。1951年9月参加工作,1954年入党。1988年3月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的他,被派去省高级人民法院当代院长。1989年1月正式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从那时起头5年里,他大胆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改革的意见,使广东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为提高全省法官的素质,他在省高院开办夜大对法官进行培训。面对法官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不但进行严厉的批评,而且当众激动地摔
打火机、摔
眼镜,表示愤慨。他在大会小会上疾呼:“当事人送的钱是
砒霜,吃了会死的。”1993年他继续连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经历
早年经历
1934年出生的麦崇楷,童年时就失去了
双亲。后来,是一家孤儿院收养了他。孤儿院里都是些被亲人丢弃的可怜孩子,麦崇楷在那里经常饥一顿饱一顿,不仅如此,平时还要为孤儿院做些劈柴、烧水的活,稍大一些,他还被孤儿院派到码头或者一些需要苦工的地方做更繁重的体力活。而赚来的钱自己却分文未得。直到1949年全国解放之后,15岁的麦崇楷才被解放军从孤儿院里解救出来,并让他念书。在党的培养下,他学习非常努力,而且为人正直,好打抱不平,他的行为得到了众人的交口称赞。1951年9月,麦崇楷进入基层人民法院工作。1954年1月,追求进步的他终于如愿地在党旗下宣誓,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麦崇楷更加努力工作了,他的工作成绩让上级对他赞赏有加,他一步步地从法院的基层岗位被提升上来,1989年1月,他就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麦崇楷的锐意改革以及他的以身作则,赢得了党组织和法院所有与他一起共事的法官们的信任。1993年,麦崇楷在群众的热烈拥护下,再次任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年近花甲贪心起
1993年,麦崇楷再次就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后,因为出色的工作业绩,也多次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连任两届法院院长的麦崇楷开始有些飘飘然了。
1993年夏季的一天,麦崇楷参加一个朋友的饭局。朋友看麦崇楷的穿着如此朴素,便拿出了一套事先准备好的高级
名牌西装送给他,麦崇楷起先并不接受,但经不起朋友的死缠烂打,把西装试穿了。没想到朋友年轻漂亮的女秘书直夸他穿上
名牌西装后,看起来又精神又年轻,并且还说一个法院的院长如果不穿得帅气一些,岂不是让人笑话吗?然后那位“女秘书”多次邀请麦崇楷一起吃饭。渐渐地,麦崇楷接受了“女秘书”的一套理论,他开始注重自己的穿着打扮了,购买了一大堆
名牌衣服,全身上下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迷恋吃喝玩乐
一天,朋友请他去打高尔夫球。看见不少本城的高官巨商们都活跃在
高尔夫球场上,麦崇楷大开了眼界,心里产生了强烈的“竞争感”,从此迷恋上了打高尔夫球,经常在一些想利用他职权的案件当事人或者巨商们的包围下浩浩荡荡地开着高级小车或者坐着飞机向或远或近的
高尔夫球场奔去,他也因此得到了“市高尔夫协会副会长”的称号。
1994年的春天,麦崇楷在出席一个酒会时认识了一位姓简的大款。简某当时正因为一桩官司被对方上诉到广东省高院,这桩有可能令自己打输以至于破产的官司,令简某寝食不安,他通过朋友的穿针引线,终于在酒席上巧妙地认识了麦崇楷。简某的如簧之舌,终于让麦崇楷答应在简某的官司二审判决时,为简某出点“小力”。于是,他两次在简某的材料上作批示,甚至到该案的审讯会议上为简某说好话,使其摆脱应受的惩罚,获得了近千万元的利益。简某“知恩图报”,也为了将来更好地利用麦崇楷手中的权利,1995年春节,简某带着贺年的礼物40万元港币到麦崇楷的家给他拜年。就这样,麦崇楷接受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笔贿赂40万港币,这时的他已经把当初就任法院院长时的豪言壮语忘得一干二净了。
没多久,简某又请麦崇楷一家到
澳门游玩,麦崇楷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在
澳门赌场,简某送了麦崇楷价值人民币35万元的“伯爵”手表,送给麦崇楷妻子价值港币2.5万元的
金项链等礼物。1996年,港商张某在朋友的牵线下认识了麦崇楷。1997年8月,张某在进口价值300万美元的空调机时,因海关怀疑其走私而查扣了他的空调机。张某立即找到麦崇楷,并送了50万元给麦崇楷。于是,张某涉嫌走私空调机的事便在麦崇楷的亲笔批示下,只是罚了一点款而全部退回给了张某。
又贪财来又贪色
自从收受了简某的贿赂后,麦崇楷更加迷恋上了
夜总会、
酒吧、
按摩之类的场所。在形形色色的人物打点下,出手大方的麦崇楷,深受“三陪”小姐的欢迎。有时欲望兴起,麦崇楷还一天两次跑去洗桑拿。1995年初,麦崇楷到某市培训中心开会,恰逢身材适中、三十刚出头、颇有女人味的副总经理“红玫瑰”接待。两人臭味相投,各取所需,谈起话来格外投缘,彼此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没过多久,麦崇楷就和离异单身、风骚娇媚的“红玫瑰”混得烂熟,终于叙出了“迟来的爱”。在麦崇楷的眼里,小他29岁的“红玫瑰”风情万种,善解人意,跟她在一起感到“异常亢奋”。而“红玫瑰”的心里,早就想攀上一座大靠山。面对麦崇楷,她就更加温柔地“套磁”了。麦崇楷一步一步坠入了腐败的深渊。
父子双双进牢笼
麦崇楷非常疼爱他的独生子麦永成。而麦永成在父亲的宠爱下,一直都无心向学。亲眼目睹父亲不正当的行为和生活,麦永成也学会了种种不良恶习,这样的孩子自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因此麦崇楷为了让
儿子能够有出息,费尽了心机。
1992年,麦崇楷利用手中的职权,为
儿子办了香港
身份证和
居留权,然后又让麦永成披着港商的身份回到内地经商。在他的授意下,麦永成打着父亲的旗号,终于在广州搞到了一块地皮,他想把这块地皮建成楼盘然后卖出去,可是建楼盘需要大量的金钱,而麦永成没有这么多的钱,他自己也没有本事筹集到这么多钱。1995年春节简某给他拜年,麦崇楷装作叹了口气,说自己真为
儿子的那块地皮烦心,问简某有什么方法让他不要烦心?精明的简某为了抓住麦崇楷这棵大树,他只好又以2000万元的股份投资到麦永成的
房地产公司。1997年5月,简某因犯案被拘留,麦崇楷闻讯,立即利用手中的权力,想尽一切办法帮助简某脱身。简某的脱身给了麦永成一个很好的借口侵吞简某的2000万元股份,他明目张胆地要简某的股份,而简某为了报答麦崇楷,最终把2000万元的股份无偿转让给了麦永成。
就这样,麦崇楷在1994年至1998年短短的4年间,收受汇华公司港币50万元,业丰公司和深华总公司港币23.2万元、人民币28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06万元。多行不义必自毙,对金钱贪得无厌的麦崇楷父子终于被“反腐倡廉”之剑刺中。
2003年12月19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麦崇楷涉嫌受贿一案。2003年12月24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麦崇楷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并追缴其余在案的财物。
家人
麦家的“贿托”可谓一应俱全,
老婆、情妇代理案件,
儿子介绍案件和出谋献策转递材料,上演一场又一场“父子二人转”、“夫妻二人转”、“院长情妇二人转”的把戏,用麦崇楷儿子的话说:“我们全家都在吃法院。”
曾有一个案件,一审原告由情妇代理,麦崇楷出面说话,原告胜诉,情妇得益;二审到了省高院,被告找麦永成转递材料,麦崇楷签批过问,被告胜诉,麦永成得益。还有一个案件,被告找到麦永成,麦永成利用其父亲影响,向一审法院领导打电话说情,被告胜诉,麦永成得益;二审到了省高院,原告通过关系找到麦永成转递材料,麦崇楷作出批示并亲自过问,原告胜诉,麦永成再次得益。
对一般的案件和群众来信,麦崇楷是不会签批的。除有关领导转来的外,只有麦崇楷的亲属或亲信转来的材料,麦才签批意见。
麦永成中技毕业后,其父通过关系把他安排在市某机关工作。可是,父子二人都不满意,认为没“钱”途。听说“假洋鬼子”回国做生意最赚钱,麦院长就动用手中的
权杖,想方设法改变
儿子麦永成的身份。1992年麦崇楷通过关系把
儿子搞到香港定居,然后就以香港商人的招牌,再杀回广州做生意。
1992年的夏秋之际,麦永成使出浑身解数在广州弄到了一块地皮。有了地皮的麦永成以为可以“大发特发”了,可是要把地皮变成房子,却要大量的资金。没有本钱的麦永成,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地皮一天一天闲置在那里长草,这一放就长达三年未能开工。心急如焚的麦崇楷,只好亲自出马,四处
张罗,动用一切关系替
儿子开辟发财之路。他叫下属带着麦永成去找他曾在案件上关照过的“大款”简某,让简某开出一张8位数的境外资金证明,助
儿子麦永成在广州注册成立了一家
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了感恩,简某又以股份的形式投资2000万元到麦永成的
房地产项目上。这样,麦永成加上贷款,终于在这块地皮上盖成了房子。
“官”任多职的麦崇楷,还是广东省法官协会会长。该协会已有一家法建
拍卖公司,可是麦崇楷为了
儿子早日成龙,又支持儿子成立了一家粤法
拍卖公司。该公司名义上是法官协会的下属公司,实为麦永成操纵经营。有一次法建
拍卖公司从
湛江联系到一单拍卖业务,并作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当麦永成知道消息后,利用其父影响,找湛江市中院有关领导寻求关照,并要其父出面将此业务交由粤法
拍卖公司承办。高压下“粤法”获得了拍卖权,业务做成后共获佣金1540万元,扣除
湛江中院所得部分,余605.74万元转入省法官协会账户。之后,麦崇楷主持党组会发表意见,将200万元转到粤法
拍卖公司,麦永成独自一人分得100万元。
麦崇楷在福荫思想的操纵下,为了麦家的“新生贵族”能顺利地得到贷款,亲自出面找广州某银行领导商谈,并指令省高院
财务将3500万元诉讼费收入全部存入该行,使麦永成获得5500万元贷款。可是,“大草包”麦永成一心想发横财,不把钱用在正道上,却拿这笔钱去做烟草生意,结果被骗得血本无归,欠银行本息6000多万元未还。
用人
麦崇楷严重违法违纪的爆发期是在任院长10年中的后3年。那时,他的副手及主要部门的中层干部都是麦崇楷一手提携的。麦崇楷在用人方面,采取唯“财”是举、以利取人的标准。凡是能给他带来财富和利益的人,可以为他吹喇叭、抬轿子的人,都可以进入麦崇楷的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