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登云早年经历不详。其最早见于史料的军事活动是天启二年(1622年)四月参与镇压驻防
山海关北山的湖广兵的哗变,那时他还只是
守备。
天启三年(1623年)四月,因“抚夷”(安抚塞外蒙古)有功,加
都司佥书。
天启七年(1627年)八月,因在
宁锦之战中的功绩,加升一级,赏银三十两。九月,调山海关北部副总兵。
崇祯元年(1628年)六月,升镇守山海总兵官,挂征虏将军印,经理关门军务。八月,
袁崇焕上任督师,认为蓟镇总兵
赵率教更适合镇守山海关,便奏请将麻登云和赵率教对调。九月,获得
崇祯帝批准。
其后麻登云降金,并于崇祯三年(1630年)正月先后为后金招降
沙河驿、
永平府。皇太极任命他为三等总兵官(后称
梅勒章京)。
崇祯四年(1631年)八月,麻登云与黑云龙从皇太极出征,参与
大凌河之战。皇太极对他们说:“朕阵获尔等,加以赡养,每念安得有
民社,令尔等管理,俾朕收恩养之效。”黑云龙未答,麻登云则回答:“圣心如天,臣等以应诛之身,曲蒙宽宥。每思仰荷皇恩,无由图报,惟愿睿断迅举大军,长驱前进,冀成大业。倘荷天祐,得如所愿,上畀臣等以民社,臣等自当竭力图报。果否有效,比当自见矣。”皇太极又说:“明人善射精兵尽在此城,他处无有也。其山海关以内兵之强弱,朕所素悉。”麻登云说:“此城内精兵犹枪之有锋,锋挫柄存,亦复何济?”
崇祯九年(1636年),麻登云向皇太极上一奏本。此后,史料中不再出现麻登云的活动。崇祯十五年(1642年)六月,皇太极“以归降复逃明总兵官麻登云家口财产”赐给三个月前在锦州降清的
祖大寿,可知麻登云在此之前已经逃出后金,只不过其后不知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