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盐务管理局成立于1991年6月,为本县盐业行政主管机构。湖南省轻工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阳支公司成立于2002年,省属国有企业。以上两机构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属办公,内设人秘办公室、运销盐政股、财基股。
麻阳苗族自治县盐务管理局成立于1991年6月,为本县盐业行政主管机构。
湖南省轻工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阳支公司成立于2002年,省属国有企业。
以上两机构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属办公,内设人秘办公室、运销盐政股、财基股,1999年6月,成立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盐务执勤室,公安、盐务两局共派8人组成,办公设盐务局内。单位在册15人,局长(经理)书记田水燕。盐务管理局成立以来,在上级单位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开拓进取,艰苦创业,改革创新,把社会效益的追求和企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单位得以稳步发展。
二、单位职能
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盐业管理法规、政策;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盐业管理制度;搞好食用盐、生产用盐的批发;保障供应;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盐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审批业务;依法查处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维护盐的生产、经销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