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功案件
2014年王放放执导的电影
《黄克功案件》是由王放放执导,王兴东、张志强编剧,成泰燊王凯毛孩黄海冰杨佳音马薇薇戴江等主演的历史片,于2014年12月4日在中国大陆公映。
剧情简介
1937年10月,在全面抗战之际,延安发生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王凯饰)因逼婚而枪杀女青年案件。凶手黄克功是红军团长战斗功臣,被害者是由太原投奔延安参加革命的16岁女青年刘茜(马薇薇饰)。如何审判黄克功成了难题,成立才两个月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院长不在,重任落到审判长雷经天(成泰燊饰)身上。雷经天曾参加过南昌起义、广州起义、百色起义,与黄克功一同走过长征路。红军法官要审判红军将领,简陋的边区法院从未经历如此大案。毛泽东(黄海冰饰)、贺子珍(戴江饰)、张闻天(章劼饰)、胡耀邦(毛孩饰)都不可回避地参与此案。
面对国内外的舆论,面对愤怒的学生百姓,面对老红军的请求,雷经天承受各方压力,采用公开审理,民主判决的方法审判此案。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二千多人参加,胡耀邦作为代表公诉人发言,有12位群众代表发言,黄克功当庭辩论,最后审判庭五人展开了激烈争辩。黄克功一直在期待毛主席的特赦令,终于毛泽东的复信来了,在大会上宣读,他赞成处黄克功以极刑,没有赦免他。
演职员表
演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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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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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制作
创作背景
2005年,王兴东发现了一个兼具戏剧冲突和现实意义的好题材,于是写出了《黄克功案件》的剧本。
黄克功是16岁随毛主席上井冈山的红军将领。1937年10月全面抗战之际,抗日军政大学红军将领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将女学生刘茜杀害。如何处置这位战功卓著的红军将领黄克功,是赦还是杀,成为案件的焦点。最终,黄克功在延安被公开审判枪决。
制作过程
雷经天之子雷炳坚表示,自己的父亲让母亲把毛主席的回信、胡耀邦的公诉书以及所有涉及黄克功案件的证据和证言收集存档,交给了法院。这些记载着中国共产党早期坚持民主法治的宝贵资料,促成制片人将延安那场阳光下的大审判再现银幕。
审核过程
2005年,王兴东写出剧本先发给了时任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杨胜群把关。同年12月,杨胜群在审阅意见中表示,这件事尽管已成历史,但仍发人深省,对于启发人民认识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重要性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如2006年或2007年推出非常好。
由于剧本中出现了毛泽东、胡耀邦等领导人的形象,属于“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片”,剧本必须由省级单位提交给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审看后,才决定是否开拍。王兴东拿着剧本找了好几个省市的主管部门,他们都不敢冒头,说故事很好,但涉及到反特权,又涉及军队,尺度不好把握。由于题材敏感,王兴东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合作方。
十八大召开后,这位多次创作主旋律作品的编剧注意到一些新动向:中央出重拳反腐,不管职务多高,只要违反党纪国法,老虎苍蝇一起打。于是,王兴东重新修改了2005年写成的剧本,通过北京市电影公司上报走审批程序。
剧本蕴含的现实意义,很快得到官方肯定。2013年7月,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审读剧本后认为,“废除对有贡献的人在法律上的照顾,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示范意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治军的决心和价值追求,对现实有警示意义”。
2013年8月,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电影组第一遍审看剧本,提出6点修改意见。经过两次修改,剧本被一致通过。
制作发行
宣传活动
2014年11月25日,该片在上海影城举行首映礼;12月4日,该片在中国大陆公映。
主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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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评价
《黄克功案件》重新演绎了关于共产党执政的法治精神,告诫所有的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者,黄克功被毙的枪声和二十一世纪审判贪腐高官的法槌声,共鸣一处,向世人表明从严治党依法治军是共产党人的一贯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赢得民心、赢得胜利的法宝。该片不是过眼云烟,不是绕耳小风,不是倚门卖笑的戏耍,它是耸立于中国共产党法治历史源头上、不可绕过去的一座路碑,它奠定了中国共产党延安执政时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石。(《人民政协报》评)
《黄克功案件》的编剧王兴东和导演王放放没有走取悦市场、讨好院线、巴结观众的媚俗路线。二十一世纪以来,为数不少的主旋律题材作品公信力下降,因为创作者满足于题材本身的思想分量而忽略艺术表达。内容为王,内容固然重要,但艺术表达好不好,是观众看与不看的前提。该片无疑属于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但主创不采取惯常的艺术手段——宏大叙事、全景扫描和史诗气度,而是将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做类型化处理。暗夜延河畔两声枪响引出故事,侦破、判案、生死悬念贯穿始终,叙述波澜起伏,结构充满张力。影片牢牢锁定并努力开掘题材所蕴含的焦点,那就是情与法、罪与罚、特权与公正,以此构筑全剧的核心冲突和叙事动力,在这一过程中塑造并展示人物的性格、情感和内心世界。
影片着力塑造的主人公雷经天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代院长,是黄克功案件的审判官。这个人物不像同类题材中的英模人物那样叱咤风云,他在审判一桩平凡的离婚案中出场。当原告和被告要求他一碗水端平时,他却语出惊人:“我要两碗水都端平!”这就是雷经天的性格底色。他接手的黄克功案件是延安时期的第一大案,以什么法来审理此案,不仅对于他,对于根据地延安和中国共产党都是新考验。毛泽东派人告诉他,不能依据重庆的国民政府法律来审理,延安要司法独立,而且要公开审判、阳光审判。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公审黄克功,雷经天始终处于法与情的冲突漩涡中。他不是一个冷面法官,他也有情有义,一方面面对无辜的死者和陕北公学要求严惩凶手的愤怒学生,另一方面又要面对战功卓著的红军团长黄克功及其生死与共的战友。他憎恨黄克功的罪过,但又深深为黄克功惋惜。他按照法理,将黄克功的申诉书转交给毛主席,他知道毛主席有赦免的权力。雷经天为依法审判此案,判决了自己三个“死刑”:一是人情死刑,拒绝了一切来为黄克功说情的战友;二是私情死刑,黄克功在长征时救过他的命,他将此情痛苦地压在心底;三是特殊条例的死刑,那是中央苏区颁布的《中华苏维埃惩治反革命条例》——规定于革命有功的罪犯可以减刑。最终,顶着巨大的压力,雷经天带领审判庭独立公开地审判了黄克功。
《黄克功案件》明写雷经天,暗写毛泽东,通过对黄克功案的处理,表现了毛泽东的大情怀和大境界。毛泽东对黄克功同样有感情:黄克功同他一起上井冈山,是夫人贺子珍的江西同乡,长征中又为病中的贺子珍抬担架,同时黄克功更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勇将。但毛泽东痛恨革命队伍中居功自傲的人、用特权庇护自己的人、伤害人民的人。毛泽东坚持要雷经天公开审判,此中蕴含深意。(《人民日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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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0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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