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国家税务局
黄冈市原税务机关
黄冈市国家税务局是黄冈市原税务机关。黄冈市国税系统是实行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各级国税机关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简介
黄冈市国家税务局是黄冈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下辖红安、麻城、罗田、英山、浠水、蕲春、武穴、黄梅、团风、黄州等10个县(市、区)局、2个直属分局(直属分局、龙感湖分局)、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局,市局机关内设9个行政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统计科、财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监察室),另设机关党办,4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管理中心、培训中心),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全市有34个基层国税分局。
黄冈市国家税务局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税务机构分设以来,黄冈市国家税务局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全省安全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直先进单位”、“党组中心学习小组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服务招商引资先进单位”,11个基层单位建成省级和最佳省级文明单位,2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市国税系统被命名为“市级文明系统”。2006年,全市国税部门获得了一些新的荣誉,市局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市直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市直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单位”,7名同志荣获省、市“劳动模范”称号,麻城市局班子和武穴市局局长程章华同志分别是被省局命名为全省国税系统“五好班子”和“十佳局长”,武穴市局、罗田县局和9名同志分别被省局命名为综合征管软件V2.0推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税收管理工作平台升级及应用”被省局命名为“全省‘管理巩固年’活动十大精品特色项目”之一,26人次被省局评为全省税收综合业务能手和所得税能手。45名同志分别当选市、县两级新一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名干部荣获“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名干部荣获“市直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在市直55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测评活动中,我局执法工作群众满意度并名列第3。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
(二)直属机构:稽查局。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黄冈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郭刚成(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自安(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亮(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安胜潮(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贺启春(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获得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成立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
现任领导.现任领导.2020-03-05
黄冈市国家税务局简介.黄冈市国家税务局官网.2013-01-14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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