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主管、统筹发展、组织协调全市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市级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实施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3、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6.市政府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增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进行的审计。
(五) 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进行行业管理。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市政府、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余红志,主持市审计局党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全面工作,联系红安县审计局。
二级调研员:郭教育,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老干部管理服务,分管政工科、老干科、市经济责任审计局,联系麻城市审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舒迎进,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文书、机要保密、档案、机关财务、综治、信访、安全、工会、精神文明创建、创文创卫、深化改革、服务企业、千人进千企、经贸外资审计工作,分管市委审计办秘书科、办公室、经贸外资审计科,联系市委审计委员会,联系罗田县审计局、英山县审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敦超,负责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电子数据审计、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小区综合党支部工作,分管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市审计信息中心,联系浠水县审计局、蕲春县审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宏洋,负责财政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审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工作,分管财政金融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联系黄州区审计局、团风县审计局。
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童清萍,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统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审计法治建设、信用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内审协会、审计学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审计工作,分管综合科、法规审理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联系武穴市审计局。
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廖兴旺,负责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全面工作,联系黄梅县审计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书、机要保密、档案、机关财务、综治、信访、会务、扶贫和安全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的监督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协助开展机关党的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综合科。
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统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市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
(四)法规审理科。
拟订审计政策的年度计划。承担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实施审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法治工作。
(五)电子数据审计科。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承担市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对计算机审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市电子数据审计工作。
(六)财政金融审计科。
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组织、授权,审计在本地区的国家、省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指导全市财政金融审计工作。
(七)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审计工作。
(八)经贸外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经贸和外资审计工作。
(九)农业农村审计科。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农业农村审计工作。
(十)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审计工作。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建设运营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工作。
(十三)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离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包括落实离退休职工的两项待遇,做好接待和走访慰问工作等。
(十四)所属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有2家,相关职责如下:
黄冈市经济责任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和市级有关机关委托,对需审计对象任期经济责任及所在地区、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黄冈市审计信息中心。负责局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网络和应用系统运维、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负责开展和指导审计业务的电子数据采集、分析;为信息系统审计、联网审计、审计管理、审计业务提供技术支持;提供金审工程规划、立项、建设和验收的技术支持;普及推广使用全市审计信息化系统和计算机审计技术。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