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呈聪(1886— 1963 ),出生于
台中州彰化郡线西庄。小学毕业于彰化第一公学校,早年从事菠萝罐头业、轻便铁道、蔗 糖、米业等行业。后弃商从“文”,入
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学习,曾任新民会干事。1963年7月去世。
人物履历
1921年4月15日,在《台湾青年》第2卷第3号发表《保甲制度论》。
1921年10月17日,
台湾文化协会成立,1923年黄呈聪成为理事。
1921年8月,撰写《台湾教育改造论》。
1921年8月,撰写《台湾教育改造论(续)》一文。
1921年,撰写《台湾经济界的危机与其救济》一文。
1922年,黄呈聪在《年初杂感》中,阐述人生以社会服务为荣之道理。
1931年,黄呈聪担任线西信用组合长。
1925年1月1日,在《台湾民报》第3卷第1号写下《应该着重创造台湾特种的文化》。 在《希望撤销中国渡航的旅券制度》一文中,黄呈聪也力陈台湾与中国大陆交流的必要性。
1922年6月,黄呈聪前往大陆, 1923年1月1日,又发表《论普及白话文的新使命》,强调台湾民众应有的世界观,学习各种的科学和一般的知识。
1923年4月底,黄呈聪和王敏川共同宣传民报,举办巡回演讲,希望借着《台湾民报》(半月刊)启发台湾文化,提倡白话文,以恢复民族自信心。
1923年5月10日,黄呈聪在《台湾评议会改造论》一文中强调:日本人“对于台湾的政策必须以兄弟之情待之,摆脱优越感,实施以民为基础的政治。”黄呈聪希望从体制内来改革政治。对评议会咨询方式、代表构成、会期、官员听取咨询时的态度等等都提取了具体的意见。黄呈聪希望以“公平”的原则,来提升评议会的功能。
1924年11月1日《绅章制度撤废论》一文中,提出废除绅章制度的主张。
1924年10月29日,黄呈聪与林献堂联袂向台湾总督伊泽多喜男和总务长官后藤文夫提出《建议书》,力陈改革的事项。包括(一)关于地方制度改善之件,(二)关于教育之内容及改善之件,(三)关于警察改善之件,(四)关于差别撤废之件,(五) 关于撤废阿片(鸦片)吸食特.许制度之件,(六)关于言论自由 之件,(七)关于保甲制度废止之件,(八)关于产业政策更新之件,(九)关于旅券制度撤废之件,(十)关于水利组合之件。也可看出黄呈聪希望整体提升台湾产业政策计划的魄力与决心。
1925年5月,黄呈聪请辞《台湾民报》的职务,到大陆发展。期间,成为“
真耶稣教会”的虔诚教徒。回台之后,布道且择居
台北,在
大稻埕永乐町(今
迪化街)开设益丰商事会社。
1932年4月,《
台湾民报》改组《台湾新民报》,黄呈聪再度受邀服务报业,出任论说(社说)委员兼社会部长。
1934年,远渡日本,在神户设立商事会社分社,专心商务。
1944年,从日本返回故乡。后任大甲区署长,不久即被撤废。私立淡江英专 (
淡江大学前身)创办人张鸣得敦聘他担任该校董事,以及淡江文理学院名誉董事。
1963年7月去世。
主要作品
《台湾教育改造论》,《台湾教育改造论(续)》,《台湾经济界的危机与其救济》,《应该着重创造台湾特种的文化》,《论普及白话文的新使命》。
以上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