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公安局位于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
新州镇系
黄平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全县公安机关的所属部门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案件和跨县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协调或直接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四)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消防工作,协助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七)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 指导、监督或承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二) 组织实施对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州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 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 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六) 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 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十八) 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监督和规章制度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督察工作,查处、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 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 指导铁路、民航、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公文收发、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全安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三)刑事侦察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打黑除恶、反恐怖;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内设:组织犯罪侦查中队<命案中队>、经济犯罪侦察中队、新州责任区刑警中队、南面责任区刑警中队、北面责任区刑警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
(四)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内设:事故处理中队、城关中队、旧州中队、谷陇中队、大队办公室。
(五)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及指导派出所工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单位、企事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对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侦查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等。
内设:治安管理中队、户政管理与派出所工作指导中队、内部安全保卫中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队。
(六)禁毒大队
负责禁毒工作,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受理、审核、审批本辖区公民出国境,制作签发境外人员入出境及居留证件;加入中国国籍、退出中国国籍、恢复中国国籍等国籍事务管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承担我县公安外事工作;开展国际警务交流与合作。
(八)特(巡)警大队
负责车站、码头、广场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九)政工室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政治工作。
(十)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十一)法制室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十二)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