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温
明代历史人物
黄德温,字伯里,江西省信丰县人,生卒年不详。明朝进士,曾任镇江府通判。
人物生平
明正统六年(1441年)中举人,正统十三年中进士。初任考功司主事。平身廉洁,刚正不阿,不徇私情,在朝廷为官司时,内侍王振乘皇帝外出打猎时,出言诽谤朝臣,德温当皇帝、群臣之面,将王振批杀,血溅朝衣,被称为“一代豪杰”。
在兵部武选司任主事时,上疏弹劾武臣中攀附权势、升官发财的人,武选司遂得清正。后降职在镇江府(江苏省镇江)掌马政时,黄德温查出镇江府的土豪劣绅鲸吞了数百亩牧地,这些土豪劣绅用百镒巨金行贿,他拒不接受,坚持将被鲸吞的数百亩牧地收回镇江府所有,黄德温病危时,教育儿子丧葬从简,“以此治吾丧,毋从佛事,以坏家法”。卒时,家国中有遗著《慎庵集》。
史料记载
《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第十卷明朝:黄德温,江西赣州人,进士,由主事任镇江府通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3 10:56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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