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惠,字仲晋,明惠北忠恕乡六都前黄(今
泉港区前黄镇前黄村)人。生于明神宗万历元年(1573 年),卒于明崇祯七年(1634 年)。于万历四十年(1612 年)中高崇谷榜举人,终官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市)知州。黄文惠出生于数代书香门第,父亲曾是县学庠生。他自幼聪颖好学,且性格刚毅。
县志载,黄文惠祖上曾遗有一块供祭奠祖宗所用的“祀田”,被相邻的一户世代为官(世宦)的人家强行侵夺。黄文惠时已年长,性格倔强的他不甘于祖宗的“祀田”被人侵夺,便挺身而出,为了整个家族的利益与那“世宦”抗争。那官家恶人先告状,颠倒是非、歪曲事实,把黄文惠上诉至按察司。按院便凭着那官宦人家的一面之词,欲重判黄文惠。黄文惠于公庭之上力争无果,遂大声疾呼:我为了祖宗,死也无憾了。然而以维护祖宗的事重判我,这将使今后的人再也不敢做孝子贤孙了!按院为黄文惠大义凛然之举所动,经重新查证审理,遂为黄文惠开释罪名,并责令那户官宦世家归还所侵夺的“祀田”。黄文惠的义举为时人所钦佩。
万历四十年(1612年),黄文惠应乡试中举,几年后,被授为广东陆丰知县。据传说,因
陆丰地处沿海,鲎鱼经常成群结队爬上陆地,糟蹋田园庄稼,合县吏民束手无策。海鲎被当作海魔,成为当地一害。黄文惠到任后,见“海魔”原来是可食用的鲎鱼,便立即晓谕百姓捕捉食用,可百姓仍是不信。他便在县衙前架起锅灶、带头宰杀食用;百姓纷纷仿效。不久海鲎便大量减少,百姓得以安宁。
因在
陆丰任内颇有政绩,黄文惠得同榜学兄高崇谷(时为京官)荐举,擢任四川合州知州。两任合州知州,黄文惠勤政爱民,断案明察秋毫。黄文惠勇于为民作主的事迹,时人以及后世多种版本的志书都大为嘉许。
志书载,黄文惠到合州上任不久后便遇上了一桩大案。州城里一位有钱有势的豪绅,平时极为横暴,肆意欺压邻里,为百姓所憎恨。一次,这位豪绅的儿子到一位朋友家饮酒,深夜方归,于途中被预先埋伏的仇人所杀。豪绅找不到凶手,便迁怒于儿子的朋友,并把儿子的朋友告上州衙。黄文惠经审理后,知悉了冤情,遂为其开释。豪绅又把儿子的朋友上诉至按司,黄文惠又屡次到按察司处为那人辩冤,使其终于得到昭雪。
那位豪绅由此极为忌恨黄文惠,千方百计加以排挤,陷害黄文惠。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黄文惠因此请求他调,合州百姓哭泣着进州衙苦苦挽留。正在这时,那个杀人真凶径到州衙自首。杀人者在公庭上宣称:杀人的是我!我怎能为了活命藏匿,而连累了使君大人呢!一时间,黄文惠的声名,便四处传播。四川巡抚遂把黄文惠的事迹上疏朝廷,请求让黄文惠留任合州。可惜就在连任届满,行将升迁之时,黄文惠病卒于任上。
史载,黄文惠不仅是位能臣贤臣,还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廉吏。天启年间,对黄文惠有着举荐之恩的同榜学兄高崇谷六十大寿,黄文惠只备了一份薄礼,而且身着旧衣靴去祝寿。高崇谷起初有些不悦,接着便明白黄文惠的用意了,遂提笔题了一联:身处宦海尘未染,脚踩黄泥磨破靴。对黄文惠这种不仅自身清廉,且能勉励友人清廉从政的用意大加赞许。
据民间传说,黄文惠病逝后棺柩回籍,沿途贼人以为黄文惠数任知州,定是家财万贯,遂于一处密林中打劫,结果只从棺木中倒出些水银而已,由此可见他的清廉。黄文惠卒后,诰赠奉直大夫。
黄文惠的胞弟也是一位
贡生,于明崇祯十四年经廷试后,恩赐及第,曾任浙江嘉定府同知。后来被
张献忠的义军所掳,坚贞不屈至死,也算是明朝的一位忠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