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亮,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为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太和智库高级研究员,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治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台湾地区
高雄大学比较刑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省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河南省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咨询专家,
北京市西城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北京万合企业合规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台湾地区瑞瀛法律事务所高级学术顾问,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
社会兼职
太和智库高级研究员,
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
台湾地区高雄大学比较刑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咨询专家,
北京市西城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
北京万合企业合规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台湾地区瑞瀛法律事务所高级学术顾问,
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个人简介
1993年8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河南省叶县高级中学;
1996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
2000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06年8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2006年9月至2016年9月,被聘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2011年12月至2014年9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挂职副主任;
2011年4月至7月,在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访问研究;
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在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
2017年5月至6月,在台湾地区高雄大学法律学院访问研究。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刑事政策、中国刑法、区际刑法、比较刑法等领域的问题,对刑法原则、刑法解释、犯罪构成、罪数形态、死刑制度、单位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企业合规等问题有若干研究成果。
承担课程
自2007年9月起进行本科生、硕士生的刑事法课程讲授,自2007年3月起指导本科生学位论文,自2008年9月起指导法律硕士研究生、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自2018年9月起指导刑法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内访问学者,自2020年9月起指导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研究成果
台湾地区区际被判刑人移管法律机制的反思与借鉴
刑法契约化的概念辨正
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积极理性推进死刑制度改革
第三方支付风险的刑法防控
刑法合宪性解释界定的另条路径
积极理性推进死刑制度改革
刑法的界分、协调与腐败犯罪的防制对策
从薄熙来案看贪污罪主观罪过的认定
风险无情,玩笑有度
对话死刑之存废
香港与澳门《关于被判刑人移交的安排》之考察与启示
论死刑适用的慎重性问题
论心理学路径下犯罪目的层次性
“中国法学会‘马克昌杯’全国优秀刑法论文评选颁奖大会”隆重举行
2011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重庆成功举行
两岸学者共商惩治预防腐败犯罪
论民间矛盾对暴力犯罪死刑适用的影响
论民间矛盾对暴力犯罪死刑适用的影响
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进行诈骗的罪数认定
港澳特区间《关于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之考察与启示
削减死刑罪名的价值考量
削减死刑罪名的价值考量
1997年刑法典分则中死刑罪名及《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修订情况
行刑社会化及其理论基础探讨
论内地与香港特区间刑事诉讼转移制度的构建
中国区际刑法范畴论
论完善我国现行刑罚体系的原则与思路
论“酒驾肇事”案件的刑事司法对策
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渐入佳境
犯罪目的的存在范围
论死刑缓期执行的立法完善——以死刑替代措施为出发点的分析(下)
论死刑缓期执行的立法完善——以死刑替代措施为出发点的分析(上)
《刑法修正案(七)》罪名之研析(下)
《刑法修正案(七)》罪名之研析(上)
专家学者解读刑法修正十五条
杀人犯罪及死刑的社会生物学解读(下)
杀人犯罪及死刑的社会生物学解读(上)
论死刑存废问题的实质
论死刑适用标准的统一化问题
简论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原则
法定犯及其社会危害性的认定
当面非暴力占有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试论犯罪特征的对应关系
论侵犯著作权犯罪之法律后果的立法完善
论网络共同犯罪
杀人犯罪及死刑的社会生物学解读(下)
杀人犯罪及死刑的社会生物学解读(上)
论保险诈骗罪的立法完善(下)
论保险诈骗罪的立法完善(上)
试论自首时辩解及其刑事法意义
刑法学理解释的基本问题
犯罪特征关系论要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的刑事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