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财政局是一处负责黄浦区财税、财政工作的政府机构,现任局长是吴斐。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税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参与制订本区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经济增长点的工作规划、政策配套办法和措施。
(二)负责
财政预算收支的编制并组织实施;逐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综合预算管理体系;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受区政府委托起草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预决算草案报告;执行财政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平衡综合财力。
(三)制定和组织实施
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负责国库集中收付的相关事务。负责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区预算外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和票据管理工作;管理财政非税收入(包括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保证及时、足额入库;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
(五)负责本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等。
(六)负责政府融资工作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法》;加强对《会计法》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会计人员管理与培训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会计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
(八)负责办理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法律事务,依法开展财政执法检查。
(九)承办上级部门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程建路:中共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会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工作。
袁伟东:中共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区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区知识产权 局局长、区地震办公室主任 。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协管党委办公室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区信息化服务中心工作。
郑晓东:中共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会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协管党委办公室工作,分管产业推进科、上海集成电路设计创业中心、区科技创业中心工作。
吴光耀: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分管科技发展科工作。
赵福祥: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分管信息化推进科工作,协管区信息化服务中心工作。
林建红: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分管知识产权科工作。
孙洪江: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分管科技管理科工作。
陈 漪: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分管信息化管理科工作,协管区信息化服务中心工作。
夏 雨: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分管地震科工作。
刘立友: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调研员。协管行政办公室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协调、督办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有关报告、文件;负责总收发、文秘事务、保密、信访、档案、机关办公制度、财务、总务、会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办公自动化、负责财政信息系统推广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网站(黄浦区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办理涉及本部门的法律事务等。
2、人事教育监察科
负责区局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管理;负责干部招聘录用、培养考察、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离退休管理等工作;开展学习型机关和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负责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廉政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受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查处工作等。
3、政策研究室
协助局长室起草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组织全局重大调查研究课题;研究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对财政工作作前瞻性的研究;负责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4、党群办
负责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记录备案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事项。在党组领导下,发挥党总支的作用,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负责创先争优和党务公开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和文明机关建设。协调、支持工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全体职工的权益。协调、支持团支部各项工作。
5、预算科
贯彻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本区年度收支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综合平衡财政收支预算;审查、批复、调整区本级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检查、监督;负责上下级的财力结算;负责各类区级扶持政策的拟定及实施;负责本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审核、监督工作;负责本区融资管理工作;配合财政信息系统推广工作。
6、国库科
贯彻执行财政预算会计制度和国库管理制度;负责预算内外总预算会计核算;负责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的调度;编制本区财政总决算;负责本区土地出让金等政策性资金的管理工作;研究和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管理本区财政的银行开户和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负责各类财政性资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公务用车控制等;汇总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7、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
负责区属科教文系统及行政政法类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拟定户管单位预算编制标准、定额标准;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调整预算;负责部门预算的执行,对财政性资金进行审核并提出拨付意见;汇总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决算。
8、经济建设发展科
负责区属城市建设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管及决算工作。
9、社会保障科
负责区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民政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计生、残联及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等社会保障类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和落实社会保障类政策和制度;负责区促进就业工作的资金保障;负责街道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10、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审核政府采购计划;制定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编制区域政府采购目录;确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形式及方式;认定中介机构以及确认项目使用单位自行招投标的资质;建立政府采购的信息系统;采购委员会授权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以及对集中采购的考核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等。
11、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项目配置的审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除外)、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管理;产权管理及纠纷调处;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等工作。
12、会计科
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负责会计制度的辅导、解释工作;负责区内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管理;负责本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和管理;负责开展本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本区内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编及分析工作;负责会计电算化应用备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财务总监、会计委派管理制度;指导会计管理中心业务工作等。
13、企业科
负责本区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负责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及年度财务报告核查工作;负责本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区各类国家级、市级财政扶持匹配资金的审核工作;做好各类区级扶持政策的拟定及实施;负责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编、分析工作;负责本区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和反馈工作;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资收益收缴的监督、管理等。
14、绩效评价科
负责拟定本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组织对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负责落实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和专家,并对其评价质量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15、财政监督科
负责拟定本区财政监督的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拟定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牵头有关科室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牵头局内专项资金监管平台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