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4]46号)精神,组建黄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国际经济合作与口岸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管辖区域
黄石市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制定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2、研究提出并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制订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内贸易发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3、参与拟定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文件;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4、提出和制定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和执行全市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设立国家规定限额以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和设立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预审、转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5、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标。
6、按有关规定,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管理、市驻外企业和境外驻我市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适应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服务贸易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高新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市
科技兴贸战略,并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8、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有关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10、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活动。
11、负责全市口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调查、论证及申报工作;协调、服务、监督口岸联检单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12、归口管理市招商局、贸促会黄石支会、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酒类专卖办公室、市畜禽屠宰办公室;联系市贸易物资行业协会;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协调海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正国;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佳;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皮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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