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葳
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
黄葳,女,1915年2月28日生,上海市嘉定县人。原名戴中扆,曾用名陈源。毕业于清华大学,积极投身“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曾任中科院黑龙江省分院副院长、东北分院副院长,黑龙江省科协主席,国家科委党组成员。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第三、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全国妇联执委。
个人履历
参加一二九运动
1929年进苏州振华女中读书。1932年考入清华大学物理系学习。1935年参加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担任纠察和交通工作。1936年2月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毕业后,留清华大学任助教。
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冬到长沙临时大学任助教,参加抗敌工作团。1938年2月到武汉中共中央长江局电台工作。1939年1月到陕西,任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妇委委员、秘书,中共陕西省委及宣传部所办刊物《西北》编委,西北民族解放先锋队妇女部部长。1940年6月到延安,进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担任党支部书记。1941年5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调查研究局资料科科长、友区研究室经济组组长。6月至10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1942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研究室研究员。1943年10月又进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至1948年先后担任中共冀察热辽中央分局财委秘书,齐齐哈尔市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1947年7月至10月任中共热中(十九)地委建中县委副书记。1947年9月至1948年6月任中共宁城县委副书记。1948年转到工业战线工作,先后担任大连中苏远东电业金属机械厂副经理、第十七机械厂副厂长、大连起重机厂厂长。总结厂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技术定额管理、工艺操作规程及质量检查体系的经验,被作为典型在东北地区推广。
新中国成立后
1955年10月至1958年10月担任哈尔滨汽轮机厂副厂长、代厂长,中共哈尔滨市委委员。组织技术实验和攻关,使该厂仅用两年半时间就生产出国内第一台大型台站汽轮机,被誉为中国机械工业史上的一大创举。1958年转入科技战线工作。1958年12月至1963年4月任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副院长,1959年4月至1960年2月任中共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党委副书记。1960年3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候补委员。1963年12月至1967年1月任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965年3月至1967年1月任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支持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的科研项目,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结合。“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1979年1月任国家科委党组成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负责人。1982年5月任劳动人事部顾问。1985年1月离休。
业绩荣誉
主持拟定《科技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关于确定和提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暂行条例》,初步建立我国科技人员职称制度。在第六届全国人大会上,提出重视中青年科技人员的培养、使用问题,并提出《关于改革科技队伍的管理体制》等七项提案。1998年因为黑龙江水灾区捐款而受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表彰。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全国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全国继续工程教育学会副理事长、科学政策研究会顾问,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第四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中共七大候补代表。第三、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逝世
2002年9月1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3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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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个人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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