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权交易是指在黄金交易机构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期限实现买卖标准化的黄金权利。其中分为
看涨期权和
看跌期权两种。它最早开办在
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他的兴起和发展是最近10多年开始的。
黄金期权合同也同其他商品和金融工具的期权合同一样,分为看涨黄金期权和
看跌黄金期权。
看涨期权的买者交付一定数量的
期权费,获得在有效期内按商定价格买入数量标准化的黄金权利,卖者收取了期权费必须承担满足买者需求,随时按商品价格卖出数量标准化的黄金的义务。
看跌期权的买者交付一定数量的
期权费,获得了在有效期内按商定价格卖出数量标准化的黄金权利,卖出者收取期权费,必须承担买者要求随时按约定价格买入数量标准化的黄金的义务。
黄金期权交易是最近10 年来出现的一种
黄金交易。最早开办黄金期权交易是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所,1981 年4 月开始公开交易。期权以美元计价,黄金的成色为99%的10 盎司黄金合同,一年可买卖四期。之后,加拿大的温尼伯交易所引进黄金期权交易。后来,
英国、瑞士、美国都开始经营黄金或其他某些贵金属的期权交易。
上海期货交易所有黄金期货交易,开户方式与做期货的方式基本相同。
黄金保证金交易是指在黄金买卖业
务中,市场参与者不需对所交易的黄金进行全额资金划拨,只需按照
黄金交易总额支付一定比例的价款,作为黄金实物交收时的履约保证。
其中,Au(T+5)交易是指实行固定交收期的分期付款
交易方式,交收期为5个工作日。买卖双方以一定比例的
保证金确立买卖合约,合约不能转让,只能开新仓,到期的合约
净头寸即相同交收期的买卖合约
轧差后的头寸必须进行实物交收。
Au(T+D)交易是指以
保证金的方式进行的一种
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与Au(T+5)
交易方式不同的是该合约可以不必实物交收,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买入或者卖出以平掉持有的合约,在
持仓期间将会发生每天合约总金额万分之二的
递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