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世芬(1914—1983)字则民,又名勋才,
宜春县(今宜春市袁州区)人。历任《中央日报》社长、台湾“中国广播电视公司”总经理、台湾“中央电影公司”董事长等职。
黎世芬(1914—1983)字则民,又名勋才,
宜春县(今宜春市袁州区)人。其父是基督教神职人员,清宣统二年(1910)由袁州耶稣堂派往萍乡创办教会,遂居萍乡。黎世芬出生于萍乡上栗县城耶稣堂,早年就读于萍乡模范小学及萍乡县立中学。1931年,考入湖南省立长沙第一中学,常撰文向报刊投稿,编辑出版一册高中数理复习资料。1935年,参加湖南全省高中毕业会考,名列第一,获长沙大陆银行所颁奖金千元。同年,投考清华大学及南京中央政治学校,被两校同时录取。选读中央政治学校。初入外文系,后转入新闻系。1938年8月,以优异成绩毕业,被系主任马星野留聘为助教。当时学校迁重庆,其薪水不敷一家生活开支,于次年辞教职,经人介绍进入三青团中央本部宣传科任职。1940年,日机轰炸重庆,携眷返萍乡。应地方当局之邀,创办《群报》,并出任社长。同时在萍乡县立中学兼课。1943年,辞去《群报》社长职务,与家人回到宜春,在宜春乡村师范学校任教。抗战后,应马星野之邀至南京,任《中央日报》社副总经理。1948年,被派往台北主持《中央日报》分社。先后任《中央日报》社长、台湾“中国广播电视公司”总经理、台湾“中央电影公司”董事长等职,当选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六组副主任。1983年退职,前往美国洛杉矶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