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智(
越南语:Lê Minh Trí),男,
京族,出生于1960年11月1日,越南胡志明市
古芝县新通会乡人,于1984年7月6日加入越南共产党,政治理论高级水平,人民安全大学
法学学士。
人物履历
1978年9月—1979年4月,胡志明市公安培训学校工作人员;
1979年5月—1981年9月,
胡志明市公安局干部组织处干部培训室工作人员;
1981年10月—1986年9月,人民安全大学(今人民安全学院)学员;
1986年10月—1990年7月,胡志明市公安局指挥员,副队长;安全参谋处支部书记、副处长;
1990年8月—1992年3月,越南
内务部(今公安部)A12b处副处长;内务部副部长秘书;
1992年4月—2000年2月,安全中校警衔符合干部调动标准;调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秘书;
2000年3月—2002年12月,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
2003年1月—2005年8月,胡志明市第11郡委副书记、郡人民委员会主席;
2005年9月—2010年1月,
胡志明市委委员,第1郡委副书记、郡人民委员会主席;
2010年2月—2013年4月,胡志明市委委员,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2013年5月—2015年12月,越共中央内政部副部长,中央内政部机关党委书记,越共中央机关直属机关党部执委会委员;
2016年1月—2016年4月,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内政部副部长,中央内政部机关党委书记,越共中央直属机关党部执委会委员;
2016年4月—2024年8月15日,越共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越共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成员,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越南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6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越共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成员,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4年8月26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担任职务
越共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第十四届国会代表、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2024年8月起);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至2024年8月);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24年8月起)。
职务任免
2024年8月26日,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特别会议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免去黎明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外事活动
2017年4月23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明在京会见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双方共同签署了两院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7年4月27日,时任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郑红在广州会见了来访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一行。
当地时间2023年12月5日,率中国检察代表团出席第十三届中国-
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应勇,在越南首都河内会见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