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民衷(1517~1564 年),字惟和,黎贯的次子,
从化县韶洞(今灌村区)人,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 年)考中举人,4 年后中进士,授行人官职,还先后任过吏部稽勋司主事、稽勋员外、验封郎中、广西粮储参政、浔州府(今广西桂县)知府等职。
黎民衷以为官清廉正直出名。他任行人官时,曾三次奉诏传旨,使命完成后,回到景州,提升为吏部稽勋主事。当时的宰相王国光十分赏识他,经他撰写的考核官员功过的文章,清谨如一,便再晋升他为稽勋员外,任满3 年又提升为验封郎中。他为官正直无私,秉公而断,拒绝请托,刚好有人想谋求王府科官职,这个王府科隶属伏曹司,宗室袭代,贿赂成风。他认为这样不行,拒不答应,由此而结怨,凑巧,朝中有人嫉妒他,于是被调到广西任粮储参政。他到任后,严禁贿赂,访贫问苦,剔除弊端,杜绝浪费,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嘉靖四十三年(1564 年)七月改任浔州府知府,在浔州,部下赠送礼物,黎民衷一一拒绝,有屡教不改的,他就把送礼的鞭打一顿,然后赶走。那年春节,黎民衷准备回家探望父母,但在年廿四那天,“盗贼”银豹等人潜入浔州城抢劫藩库。当时,大家都不敢和“盗贼”格斗。他闻讯后,穿着官服冲出去,不顾手下人的劝阻,带领守库的官兵奋勇杀“贼”,由于寡不敌众,身上数处受伤,与守库官兵退回署中。同僚前来探望,黎民衷问道“各位同事现在哪里?库中的财物还在吗?”说完,便气绝身亡。抚按将他的事迹向朝廷反映,朝廷闻讯震惊悲恻,下诏赐安葬银百两,派官员护丧还家。当地百姓听到他战死的消息,都痛哭流泪,请求把他送进名宦祠祭祀。黎民衷死时47 岁,著有《司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