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鸿英(
越南语:Lê Hồng Anh),男,
京族,越南政治人物,出生于1949年11月12日,越南坚江省
永顺县永平北乡人。1960年参加革命,于1968年3月2日加入
越南共产党,政治理论学士水平,法学学士学位。
1969年—1977年,任坚江省团组织干部,被选为省团委常委,后又担任
迪石市委委员,市青年团委书记,坚江省团委副书记;
1986年—1991年,历任
坚江省委常务委员,省委检查委员会主任(1986年),省委组织部部长,周城县委书记(1987年),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1991年);
2002年8月,在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批准任命为
越南公安部部长;
2007年8月2日,在越南第十二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批准任命为
越南公安部部长(至2011年8月);
越共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第九届、第十一届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2011年8月-2016年1月;越共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越南公安部部长(2002年8月-2011年8月);越南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国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