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施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二)制定全省
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
改革。
(三)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组织协调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办查处
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八)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负责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省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案件。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督促协调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文字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
(二)法规处
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证件的核发及管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审核、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改革;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审批处
承办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出版(含互联网出版)单位、有关出版物复制和总发行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新办报纸、期刊及报刊变更的审核工作;对网络出版发行和开办手机书刊、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承办涉外版权合同登记和作品登记;负责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年检;承办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
(四)新闻报刊处
负责对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省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报刊违规出版和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工作;组织对报刊内容的监管和舆情分析工作;参与报社、期刊社年检工作;承办报刊出版行政审批事项和报刊重大选题审核的论证工作。
(五)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组织国家、省级重点出版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古籍和中小学教材出版工作;负责出版物质量和内容监管;负责音像制品制作及审听、审看管理工作;负责进口音像制品及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不含游戏)审核;管理书号、版号,查处出版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民办机构出版活动的监管;承办年度选题和重大选题备案论证;参与出版单位年检工作;组织学术著作出版补贴工作。
(六)印刷发行管理处
组织协调重点出版物及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组织对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及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承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引进光盘复制设备的论证工作。
(七)科技与数字出版处
组织实施新闻出版科技标准化推广;负责对互联网、手机、数字、游戏出版内容及活动的监管、监测、鉴定;组织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办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审批的论证;承办互联网、手机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及开办网络、手机、网络游戏出版业务审批的论证工作。
(八)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查处大案要案;承办非法出版物鉴定和打击侵权盗版、“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有关工作;承担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版权管理处
监督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监管
作品著作权登记、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工作;监督指导
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介机构的工作,协调我省涉外及港澳台著作权关系。
(十)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拟订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新闻出版系统评奖表彰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为省纪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
简介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3、不再承担出版物市场一般性非法出版案件的具体查处工作,交给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承担。
4、将出版物质量检测鉴定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检测鉴定工作交给
直属事业单位。
5、将省文化厅管理音像制品
批发、
零售、
出租、放映的职责划入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6、将省文化厅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的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7、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8、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监管的职责。
现任领导
局长:刁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