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1月15日,北京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按此规定,府、州、县一律改为县,县设县公署,县官称知事。地方行政组织采取三级制,在省与县之间设立道的行政机构,称观察使。
贵州省分为黔中道、黔东道、黔西道。
1914年,各道观察使改称道尹。黔中道驻贵阳,辖贵阳等30个县,即贵阳、遵义、都匀3个府和平越直隶州属地。贵阳府所属贵阳县、贵筑县、贵定县、紫江县、定番县、广顺县、龙里县、修文县、长寨县、罗斛县。遵义府所属遵义县、正安县、桐梓县、绥阳县、仁怀县、赤水县。都匀府所属都匀县、麻哈县、独山县、炉山县、丹江县、八寨县、都江县、荔波县。平越直隶州所属平越县、黄平县、瓮安县、湄潭县、余庆县。